1) Distinction Between Poetry and Music
诗乐分离
2) separation and union between poetry and music
诗乐离合
3) division between poetry and music
诗乐分家
4) poetry and music
诗乐
1.
There are many poetry and music activity recorded in oracle inscriptions of the bones or tortoise shells of Shang dynasty, and the oracle inscriptions contain more poetry and music ideology, such as upholding music and advocating utilitarian etc.
殷商甲骨卜辞记载了大量的诗乐活动,其中蕴涵着丰富的诗乐思想,如尚声、实用功利等。
5) Leave Poems
离诗
1.
The Discrimination of“Leave Poems”Writtened by Xue Tao;
“长教碧玉藏深处,总向红笺写自随”——薛涛《离诗》辨
6) happy poetics
快乐诗学
补充资料:诗乐
中国古代诗歌《诗经》所用的音乐。《诗经》305篇,不仅奠定了中国古代文学现实主义的基础,而且大都是可以上口的歌曲,在音乐上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是中国古代最珍贵的艺术遗产之一。
《诗经》所包含的歌曲,在周朝极为流行。据《诗经》朱熹《集注》:"风"(国风)是"民俗歌谣之诗","小雅"是"燕飨之乐","大雅"是"会朝之乐,受釐、陈戒之辞","颂"是"宗庙之乐歌",为《周礼》、《仪礼》、《礼记》所记各种典礼仪式所用的音乐(即雅乐)。其中歌唱的、合奏的、单项乐器分部奏的歌曲、乐曲,绝大部分都收在《诗经》内,多数属于"雅"、"颂"两类,少部分属于"周南"、"召南"。有些乐器所奏曲目("笙诗"),在《诗经》中只有篇名,称为"佚诗"。实际既为乐器所奏,自然没有歌词,不是把歌词佚失了。《仪礼》中"燕礼"所用的歌曲、乐曲排列如下:
工歌(乐工演唱)──《鹿鸣》、《四牡》、《皇皇者华》。
笙奏──《南陔》、《白华》、《华黍》。
间歌──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由仪》。
乡乐(合唱民歌)──"周南":《关睢》、《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苹》。
其中,歌唱的歌词全部载于《诗经》的"小雅"及"周南"、"召南"中,笙所奏的乐曲列为《诗经》中的"佚诗",载有篇名。
《诗经》中的歌曲曾被列为上层社会教育的主要科目,所谓诗、书、礼、乐并称"四术"。在贵族的社会交际或各国的外交活动中,也往往引用《诗经》中的篇句作为辩论的根据或必要的辞令,可见《诗经》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至于《诗经》中的民歌,则本来就是流传于群众口头的东西,其影响之深广更不待言了。
由于时代久远,《诗经》的曲调没有传留下来,今人只能从诗句中隐约探索其歌曲的曲式结构。例如,除多见的启、承、转、合的四句乐段和多段词之外,还有在每章之后带有同一歌词的副歌的"分节歌"形式;也有主歌前加引子的;也有主歌后带尾声的;或既有引子也有尾声的;有两个不同曲调的乐段交替出现的等。
《诗经》的传世乐谱,都是唐、宋以后文人的拟作。宋代朱熹《仪礼经传通解》中载有宋代赵彦肃所传《诗经》的乐谱《风雅十二诗谱》,据说就是唐开元时(713~741)"乡饮酒"礼所用的乐曲。其谱为律吕字谱,皆一字一音。此后,元代熊朋来《瑟谱》中除载有赵彦肃的《风雅十二诗谱》(熊朋来题为《诗旧谱》)之外,还有他自己拟作的《诗新谱》17篇。明代朱载堉在《律吕精义内篇》、《律吕精义外篇》、《乡饮诗乐谱》中也有拟《诗》乐之作。清代聂双江、汪双池、邱之稑等人也均有拟作。
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弘历(清高宗)曾命臣僚纂修《诗经》乐谱,刊行了一部卷帙颇为不小的"钦定"《诗经乐谱》。弘历命人纂修的《律吕正义后编》中也有《诗乐谱》。这种出自宫廷的拟作,比之文人所拟乐谱更加脱离历史,甚无可取。
《诗经》所包含的歌曲,在周朝极为流行。据《诗经》朱熹《集注》:"风"(国风)是"民俗歌谣之诗","小雅"是"燕飨之乐","大雅"是"会朝之乐,受釐、陈戒之辞","颂"是"宗庙之乐歌",为《周礼》、《仪礼》、《礼记》所记各种典礼仪式所用的音乐(即雅乐)。其中歌唱的、合奏的、单项乐器分部奏的歌曲、乐曲,绝大部分都收在《诗经》内,多数属于"雅"、"颂"两类,少部分属于"周南"、"召南"。有些乐器所奏曲目("笙诗"),在《诗经》中只有篇名,称为"佚诗"。实际既为乐器所奏,自然没有歌词,不是把歌词佚失了。《仪礼》中"燕礼"所用的歌曲、乐曲排列如下:
工歌(乐工演唱)──《鹿鸣》、《四牡》、《皇皇者华》。
笙奏──《南陔》、《白华》、《华黍》。
间歌──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由仪》。
乡乐(合唱民歌)──"周南":《关睢》、《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苹》。
其中,歌唱的歌词全部载于《诗经》的"小雅"及"周南"、"召南"中,笙所奏的乐曲列为《诗经》中的"佚诗",载有篇名。
《诗经》中的歌曲曾被列为上层社会教育的主要科目,所谓诗、书、礼、乐并称"四术"。在贵族的社会交际或各国的外交活动中,也往往引用《诗经》中的篇句作为辩论的根据或必要的辞令,可见《诗经》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至于《诗经》中的民歌,则本来就是流传于群众口头的东西,其影响之深广更不待言了。
由于时代久远,《诗经》的曲调没有传留下来,今人只能从诗句中隐约探索其歌曲的曲式结构。例如,除多见的启、承、转、合的四句乐段和多段词之外,还有在每章之后带有同一歌词的副歌的"分节歌"形式;也有主歌前加引子的;也有主歌后带尾声的;或既有引子也有尾声的;有两个不同曲调的乐段交替出现的等。
《诗经》的传世乐谱,都是唐、宋以后文人的拟作。宋代朱熹《仪礼经传通解》中载有宋代赵彦肃所传《诗经》的乐谱《风雅十二诗谱》,据说就是唐开元时(713~741)"乡饮酒"礼所用的乐曲。其谱为律吕字谱,皆一字一音。此后,元代熊朋来《瑟谱》中除载有赵彦肃的《风雅十二诗谱》(熊朋来题为《诗旧谱》)之外,还有他自己拟作的《诗新谱》17篇。明代朱载堉在《律吕精义内篇》、《律吕精义外篇》、《乡饮诗乐谱》中也有拟《诗》乐之作。清代聂双江、汪双池、邱之稑等人也均有拟作。
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弘历(清高宗)曾命臣僚纂修《诗经》乐谱,刊行了一部卷帙颇为不小的"钦定"《诗经乐谱》。弘历命人纂修的《律吕正义后编》中也有《诗乐谱》。这种出自宫廷的拟作,比之文人所拟乐谱更加脱离历史,甚无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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