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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review process for the jurisdiction
管辖权审查程序
2)  examination of jurisdiction
管辖权审查
1.
This article mainly studies on the process and scope of the examination of jurisdiction,also on the legislation and practice of China.
本文主要对管辖权审查的过程、范围以及中国的立法和实践进行了探讨。
3)  the procedure of jurisdiction dissent
管辖权异议程序
4)  first instance jurisdiction right
一审管辖权
5)  Procedural jurisdiction
程序性管辖
6)  Review Procedure
审查程序
补充资料:管辖
管辖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受理范围上的分工。由于管辖范围的划定,便产生了不同的管辖权:
1.级别管辖。指应该属基层管理内的案件,上一级机关就不能越级直接查办;
2.地域管辖。指各行政执法机关所在地的管辖范围权力。
3.移送管辖。指某执法机关按分工无权办理的案件,而有权转送有关管辖单位办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投机违法案件的管辖,主要是根据案件的查获地来确立的,原则上是由先查获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管理问题发生争议时,可由争议双方的直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商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自己有管辖权的案件,有权也有义务进行审判,对于本法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无权受理,被告人也有权拒绝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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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