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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overriding national law
基本性国家法律
2)  State basic law
国家基本法
3)  state laws
国家法律
1.
The essay states formation and the principal contents of the customs, analyses their characteristics and functions, ident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t the Hui people s customs and the state laws The essay purposes exploring the position of the law of the autonomous area, i.
本文叙述了回族习俗的形成及其主要内容 ,分析了它们的特质与功能以及回族习俗与国家法律之间的一致之处与差异 ,旨在探讨自治法规即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在沟通二者之间关系中的地位和回族习俗法规化问
2.
In judging some special lawsuits, the sole application of state laws is not conducive to satisfactory solutions.
社会秩序的多层次性需要多种社会规范来调整,在特殊案件的审判中确立国家法律调整的唯一性不利于问题的圆满解决,应重视民间规范调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寻求一种相对合理有效的调整机制。
4)  National Law
国家法律
1.
On the Combination of the National Law and the Civilian Regulation;
应该使国家法律与乡规民约有机结合
2.
This article attempts the means and the countermeasure to coordinates the inner-party laws and regulations with the national laws,seeking that the inner-party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the national law links up,assists,and inter-coordinates mutually,so as to maintain the state legal system s unification.
本文试图就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协调论述克服的办法及对策,以求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相互辅助,从而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
5)  state law
国家法律
1.
In the course of rural legal construction,state law under way finds itself in a predicament for it can t gain peasants esteem and belief.
在农村法制建设过程中,国家法律之推行得不到农民应有的尊重,是有其现实和历史原因的。
2.
The conflict of local regulation and state law is a major taboo of legislation.
地方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是立法的大忌。
6)  Base law against calamities
国家灾害基本法
补充资料:《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
      毛泽东1950年6月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书面报告,论述了恢复国民经济和平衡财政收支应具备的条件和应采取的措施。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恢复生产,发展商业,取缔和打击投机资本的活动,稳定了物价。在几个月内,就实现了全国范围的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统一领导。争取了财政收支的平衡,制止了通货膨胀,救济了灾荒,安置了失业人员。这一切工作,标志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已经开始好转。毛泽东指出,中国是一个大国,情况极为复杂,革命是在部分地区首先取得胜利,然后在全国取得胜利。由于革命发展的不平衡,在老解放区,土地改革已经完成,社会秩序已经安定,经济建设工作已经开始走上轨道,大多数劳动人民的生活已经有所改善;而在广大新解放区,土地问题尚未解决,工商业还没有获得合理调整,失业现象还严重存在,社会秩序还没有安定。总之,还没有获得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的条件。因此,财政经济状况虽然已经开始好转,但还不是根本的好转。要获得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需要三个条件:①土地改革的完成;②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③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因为只有在全国范围内完成土地改革,才能在农村调动起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解放农村的生产力,只有对现有工商业进行合理调整,它们才能取得更合理更顺利的发展条件;只有节减了国家机构所需的经费,才能增加经济建设的投资。
  
  毛泽东认为,这些条件完全有把握在三年左右的时间内争取实现。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要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土地改革工作。由于国家可以用贷款的方法帮助贫农解决困难,因此对待富农的政策应有所改变,即由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利于早日恢复农村生产,利于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保护小土地出租者。要巩固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统一领导,巩固财政收支平衡和物价的稳定,在"统筹兼顾"的方针下,逐步地消灭经济中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合理调整现有工商业,切实改善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在社会主义国营经济领导下,使各种社会经济成份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要认真地进行救济工作,有步骤地帮助失业者就业。报告还提出要做好军队复员、整编行政机构等方面的工作。
  
  毛泽东的报告是恢复国民经济、巩固新诞生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斗争纲领,在这个报告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一道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进行了艰巨的斗争,终于在1952年取得了恢复国民经济的胜利。为大规模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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