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udicial and legislative functions
司法和立法职能
2) legislature's judicial function
立法机关司法职能
3) Judicial function
司法职能
1.
Looking from angle of history, the judicial function of the legislature has three sources mainly ~ development which discusses organization s judicial function in ancient times, passing on of judicial function which the legislature derives out in order to realize a right in one s own development .
立法机关“司法职能”的概念来自于分权的相对主义对绝对主义的价值整合,植根于理论界和实践中对绝对分权的否定和对相对分权合理性的承认。
4) legislative and judicial protection
立法和司法保护
5) Legislation and Judicature
立法和司法方面
6) judicature professional skill
司法职业技能
补充资料:立法机关
立法机关 legislative body 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即有权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机关。 在古代,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大多实行君主专制制,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等最高权力都集中在君主一人手中,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没有独立的立法机关,即使有修订、编纂法律的机关也是从属于君主的。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宪法通常规定议会或国会为国家的立法机关。如美国宪法规定,本宪法授予的一切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所组成的合众国国会。日本国宪法规定,国会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家的唯一立法机关。但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权常受内阁或总统的干预,难以发挥独立的运行机制。 社会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立法活动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的干预。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是中国的立法机关。宪法还规定,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的职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的职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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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