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艳少女庞春梅,命如纸薄,心比天高,天生一副傲骨头。她是潘金莲的贴身丫环,两人狼狈为奸,把西门庆大宅搅得鸡飞狗跳,淫乱无度。在《金瓶梅》中,庞春梅是一个颇有意味的人物。她的地位,在前八十五回中只不过是西门庆宅中的一个丫头,但她不时任性的脾气却使得潘金莲也要让她三分,西门庆依她话儿办事,且竟敢与孙雪娥对抗,教吴月娘拿她无可奈何。在后十五回中,她成了主子,而且是一个令吴月娘自惭的显赫大奶奶。但她在表现善心宽容大度的同时,又陷入到一种自贵的不规矩的欲望之中。庞春梅也许正是如此这般没规矩,才能在西门庆家脱颖而出,才在周守备家为所欲为,但是,也就违背了当时的“天理”,走上自我毁灭之路。高傲、艳情、负义、贪欲、残忍的春梅,淫乱无度,欲火高烧,最后淫死于19岁的小伙子身上。
北宋政和二年,黄河下游,河水溢岸,奔腾咆哮,河东平原大闹水灾,饿殍遍野,人相食人。当时只有15岁的庞春梅,本是庞员外的四侄女,因为命苦,周岁死娘,3岁死爹,全靠叔叔庞员外从洪水中抢出来,然而好人命苦,庞员外却被洪水淹没了。幸好庞四姐命不该绝,遇上好人被救出沧州地界,过南皮,上运河,到临清,进入清河县城,由薛嫂领入卖银十六两给西门庆家。原为吴月娘房丫环,后转入潘金莲房中。
春梅“性聪慧、喜谑浪、善应付”,兼具姿色,16岁那年就被西门庆收用。之后与潘金莲沆瀣一气,连裆结帮,霸道一方,人都怕她。在小说中此妇形象与潘金莲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她美丽、聪明、逞强、泼辣,又好淫乐贪汉,但似乎比金莲更高傲骄横。她虽出身奴婢,但因得宠于西门庆,因此把一般人既如孙雪娥这样的“主子”也根本不放在眼里,敢于嚷骂冒犯,引得西门庆把雪娥好打一顿(第十一回)。毁骂申二姐(第七十五回)。别人做不出,她做得出。而平白唆打与她处于相同地位的秋菊,更是家常便饭(第二十九回等)。即使如如意儿这样的为西门庆所宠之妇,她也敢寻事端(如借槌衣棒等)调动金莲,叫她服软(第七十二回)。小说借潘金莲之口说出她在西门庆家的地位:哪止“收用过二字儿?死鬼把她当心肝肺肠儿一般看待!说一句听十句,要一奉十,正经成房立纪老婆且打靠后,她要打哪个小厮小棍儿,她爹不敢打五棍儿”(第八十五回)。潘金莲明白:有时甚至在自己(金莲)面前,她也心气自高,无半点软媚之意。因此,要在西门庆家中压倒众妇,霸拦汉子,或与女婿偷情等,离开了她就不能成其事。于是两人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潘金莲主动腾空让西门庆“收用”了她,自己却避去一边(第十回)。以后凡遇西门庆与她行房,就主动多了,并不敢有半点醋意。同时,金莲被她(春梅)撞着与陈经济弄奸,就当面让女婿陈经济奸耍了她,从此三人暗约偷情,什么事做不出来?(第八十二回)终于,陈经济在两个人肚子中都弄出了个私生子。金莲打胎而败露,春梅则将肚子带去了周守备府,并就此而登上了周府“正室”之位(第八十五、九十四回)。自从她被卖离西门庆之宅,到周守备府中,构成了小说后半部的中心人物,一些故事情节由之发展:她收拾潘金莲尸首、哭祭金莲、为金莲做结(第八十八、八十九回);她荣归旧家池院,与西门庆宅迅速衰败景光辉相照应(第九十六回);她激打孙雪娥、卖雪娥为娼(第九十四回);她找回陈经济,暗续旧情,因此断送了陈经济性命(第九十九回);她贪淫不已,最后生出“骨蒸痨病症”,断气于19岁的姘夫小周义身上,亡年仅29岁(第一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