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Zhɑnguo bingzhi
战国兵制
2) Sɑnguo bingzhi
三国兵制
3) Militia combat readiness system
民兵战备制度
4) the quantity mearsurement system during Warring States periods
战国衡制
5) Tɑiping Tiɑnguo bingzhi
太平天国兵制
6) An American infantryman in World War I.
一战时的美国步兵
补充资料:战国兵制
中国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前221),封建经济迅速发展,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各诸侯国的君主竞相变法图强,攻伐争雄,军事制度也随之发生重大变革。
各诸侯国建立了统一的军队,国君掌握军队的征调大权,实行凭"虎符"发兵的制度。"虎符"符身虎形,一般为铜制,分两半,有铭文。战国时期秦国国君颁发给杜县(今陕西省西安市郊)的"虎符"上刻的铭文规定:右半在君,左半在杜,凡征发兵甲50人以上,必须与君符会合。但有烽火报警,也可"毋会"君符而采取行动(见彩图)。国君之下,始设将军(楚国称上柱国)等专职武官,文武已明显分职。
各诸侯国主要实行郡县征兵制,农民是主要的征集对象。郡守和县令有权征集本郡、县适龄男子入伍,并可率领他们出征。男子16或17岁"傅籍"(或称"傅"),即进行登记,然后,根据国家需要随时应征入伍,直到60岁才能免征。据《睡虎地秦墓竹简》记载,墓主17岁"傅籍",第二年入伍参战,战争结束返回故里,后又再次应征入伍。除征兵制外,各国还兼行募兵制。招募之兵,经过严格的考选,多充军队的骨干和国君的卫队。如魏国考选"武卒",要求能"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荀子·议兵》)。齐国的"技击"、秦国的"锐士"等,也是以较严格的考选办法招募的。凡中选者,都要进行长期的专门训练,并享受比较优厚的待遇。
步兵是主要兵种,骑兵和舟师发展也很迅速,车兵地位下降。步兵通称为"带甲"。《战国策》等文献有"带甲数十万"、"带甲百万"的记载,说明步兵的规模甚为庞大。骑兵有较大发展,出现了"骑万匹"之国。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是中原诸侯国改革旧制,发展骑兵的典型事例。舟师较为发达的有楚国等。秦国舟师的规模也很可观,《史记》记载,秦"舫船载卒,一舫载五十人与三月之食,下水而浮一日行三百余里"。
军队组织往往和居民组织相结合。郡、县居民多是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即"伍什之制"。伍什之上,秦有里、乡,三晋有连、闾。军队的组织与之相应。《商君书·境内》记载,秦军以五人为一伍,十人为一什,五十人设屯长,百人设百将,五百人设五百主。《尉缭子·伍制令》记载,魏军在伍什之上,五十人为一属,百人为一闾。
兵器中,剑、戟、刀、矛、匕首等锋利的钢铁兵器迅速发展,强弓利弩大量使用。各诸侯国普遍建立了掌管武器制造的"府库"(即武库),有的还负责检查武器的质量和上报的数量。各诸侯国都注重奖励军功,建立了军功制度。例如,秦国商鞅变法时,订有20等"军功爵制",规定临战者不论出身贵贱,只要杀了敌人就可晋升爵位;反之,如果没有战功,贵族也不能晋爵。
战国时代军事制度的变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变革、战争规模扩大以及兵器质量提高等多种因素造成的。这种变化,不仅适应了新兴地主阶级的需要,也为秦、汉军事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参考书目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北京,1978。
各诸侯国建立了统一的军队,国君掌握军队的征调大权,实行凭"虎符"发兵的制度。"虎符"符身虎形,一般为铜制,分两半,有铭文。战国时期秦国国君颁发给杜县(今陕西省西安市郊)的"虎符"上刻的铭文规定:右半在君,左半在杜,凡征发兵甲50人以上,必须与君符会合。但有烽火报警,也可"毋会"君符而采取行动(见彩图)。国君之下,始设将军(楚国称上柱国)等专职武官,文武已明显分职。
各诸侯国主要实行郡县征兵制,农民是主要的征集对象。郡守和县令有权征集本郡、县适龄男子入伍,并可率领他们出征。男子16或17岁"傅籍"(或称"傅"),即进行登记,然后,根据国家需要随时应征入伍,直到60岁才能免征。据《睡虎地秦墓竹简》记载,墓主17岁"傅籍",第二年入伍参战,战争结束返回故里,后又再次应征入伍。除征兵制外,各国还兼行募兵制。招募之兵,经过严格的考选,多充军队的骨干和国君的卫队。如魏国考选"武卒",要求能"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荀子·议兵》)。齐国的"技击"、秦国的"锐士"等,也是以较严格的考选办法招募的。凡中选者,都要进行长期的专门训练,并享受比较优厚的待遇。
步兵是主要兵种,骑兵和舟师发展也很迅速,车兵地位下降。步兵通称为"带甲"。《战国策》等文献有"带甲数十万"、"带甲百万"的记载,说明步兵的规模甚为庞大。骑兵有较大发展,出现了"骑万匹"之国。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是中原诸侯国改革旧制,发展骑兵的典型事例。舟师较为发达的有楚国等。秦国舟师的规模也很可观,《史记》记载,秦"舫船载卒,一舫载五十人与三月之食,下水而浮一日行三百余里"。
军队组织往往和居民组织相结合。郡、县居民多是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即"伍什之制"。伍什之上,秦有里、乡,三晋有连、闾。军队的组织与之相应。《商君书·境内》记载,秦军以五人为一伍,十人为一什,五十人设屯长,百人设百将,五百人设五百主。《尉缭子·伍制令》记载,魏军在伍什之上,五十人为一属,百人为一闾。
兵器中,剑、戟、刀、矛、匕首等锋利的钢铁兵器迅速发展,强弓利弩大量使用。各诸侯国普遍建立了掌管武器制造的"府库"(即武库),有的还负责检查武器的质量和上报的数量。各诸侯国都注重奖励军功,建立了军功制度。例如,秦国商鞅变法时,订有20等"军功爵制",规定临战者不论出身贵贱,只要杀了敌人就可晋升爵位;反之,如果没有战功,贵族也不能晋爵。
战国时代军事制度的变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变革、战争规模扩大以及兵器质量提高等多种因素造成的。这种变化,不仅适应了新兴地主阶级的需要,也为秦、汉军事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参考书目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北京,1978。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