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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resident/Vice President,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2)  Vice President of PRC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3)  the President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4)  the chairman and vice chairman of the Chinese calligraphers association
中书协主席、副主席
5)  deputy chairman
副主席
6)  The people elected him chairman.
人民选他当主席。
补充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每届任期 4  。文化大革命时期,国家主席长期空缺。1975年和1978年宪法没有规定设置国家主席。1982年宪法恢复了国家主席的设置。1982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每届任期 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国家主席的职权有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国家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可受主席委托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国家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副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正、副主席均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国家主席、副主席行使职权至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主席、副主席就职为止。历任国家主席有:毛泽东、刘少奇、李先念、杨尚昆、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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