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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inguistic-cultural vacancy
语言文化空缺
2)  the gap of languages
语言空缺
3)  language-lacuna
语言类空缺
4)  cultural vacancy
文化空缺
1.
Cultural Vacancy and Contextual Dynamic Adaptation;
文化空缺与语境动态顺应
2.
The vacancy in languages is an important cultural phenomenon in communication;while idioms show the national cultural vacancy in a clearer way.
在英语教学中解读英汉习语的文化空缺现象,不仅有利于克服英语教学中的语言障碍,而且也有助于中西方文化的交流,实现跨文化交际的目的。
5)  cultural gap
文化空缺
1.
Various cultural characteristics brings about a large number of cultural gaps while creating the splendid cultures between nations and the great cultural differences form an obstacle to the validity of translation.
多样的个性造就了各民族间灿烂多姿的文化特性,同时也导致了不同文化间饱含文化内涵的文化空缺词的大量涌现。
2.
Different nations present different cultures, which is termed cultural gap in cross-cultural communication.
文化空缺指的是两种异族文化相互缺少对方文化所拥有的文化成分。
6)  language culture
语言文化
1.
Comparisons Of Chinese And Japanese Language Cultures;
中日语言文化对比——以汉字为例
2.
It is claimed in this thesis that language expression pattern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language culture.
本文在认定语言表达模式是语言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基础上,主要运用文化语言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同时广泛吸取前人和时贤的有关研究成果,对中国对联这种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语言表达模式进行了文化语言学视角下的初步探讨。
3.
With the advent of the Internet, a new phenomenon of language culture isemerging and prospering with each passing day.
随着互联网的出现,标志着一种新的语言文化的到来一视觉文化。
补充资料: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

奖项名称: 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

创办时间: 2000

主办单位: 教育部

奖项介绍

为了推动世界汉语教学的发展和中国语言文化的传播,增进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教育部决定设立“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授予在汉语教学、汉学研究及中国语言文化传播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友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来,教育部首次设立这样的奖项。

“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 ”每三年评选颁发一次,我国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的大专院校和著名专家、从事中国语言文化研究的单位和著名专家、从事对外教育和文化交流的机构、中国驻外外交机构均可以推荐候选人。

评奖和颁奖工作的具体事物由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评奖规则

文件引入

文件引入

“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设置规定

“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设置规定

第一条为了推动世界汉语教学的发展和中国语言文化的传播,增进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设立“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

第二条“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授予在汉语教学、汉学研究及中国语言文化传播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友人。

第三条“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每三年评选颁发一次,由教育部颁发或委托中国驻外外交机构颁发。

第四条获奖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汉语教学方面有突出成绩;

(二)在汉语和汉学研究方面有突出成就;

(三)在传播中国语言文化方面有突出贡献;

(四)在推广汉语和传播中国语言文化的组织、管理工作方面有突出作用。

第五条国内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的大专院校和著名专家、从事中国语言文化研究的单位和著名专家、从事对外教育和文化交流的机构、中国驻外外交机构均可以推荐候选人。

第六条本奖设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并提出入选者名单,报教育部审定。

第七条对获奖者予以以下奖励:

(一)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章;

(二)邀请获奖者来华出席颁奖仪式和进行短期学术访问,或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学术研究,费用由教育部专项基金提供。

第八条评奖和颁奖工作的具体事务由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