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没有文字可资使用的环境下,如文字发明以前的远古时期,甚或在今天仍然处于“无文字社会”的地方,诗歌大都是口头传唱的。这种诗歌,我们就叫它作口头诗歌(oral poetry);关于这种诗歌的理论,也就叫做口头诗学(oral poetics)。
“口头诗学”在西方已有长足的发展。作为一种研究视角,也是一种方法论系统,从其产生之日起,就与“口头传统”(oral tradition)研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就是说,口头诗歌与其他民间口头文类或口头表演样式,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实际上,在口语交际还占据着信息传递基本渠道的地区,在许多“地方性知识”(local knowledge)体系中,诗歌的概念和分类,与我们所熟悉的分类系统就有相当的差别。比如,诗歌韵律的功用,有时更多地出于韵文体便于学习和记忆的特点,而并不总是出于音韵美感的考虑。这类例子不胜枚举。
具有深意的是,对古典诗学法则的质疑,始于对口头诗歌之独特属性的强调,而且首先发动自“古典学”(classic studies)内部。20世纪上半叶,西方学术界就年深月久的“荷马问题”重新做出解答的尝试,引发了对口头诗歌法则的思考。欧美的文学研究家、人类学家、民俗学家等,都参与到口头传统研究的阵营当中,并逐步发展起整套的理论体系来。我们国内已经有所介绍的,有“口头程式理论”(又作“帕里—洛德理论”oral formulaic theory, or parry-lord theory),“民族志诗学”(ethnopoetics),以及对“口头性”(orality)问题的研究等。
“口头程式理论”把表演语词中的“程式”(formula)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进而发现程式的表达是口头诗歌的核心特征。程式的形态,在不同诗歌传统中有不同的界定。但是有一个基本的特性,就是它必须是被反复使用的片语。这些片语的作用,不是为了重复,而是为了构造诗行。换句话说,它是在传统中形成的、具有固定涵义(往往还具有特定的韵律格式)的现成表达式。这些表达式是代代相传的,一位合格的歌手需要学习和储备大量这种片语。程式的出现频度,在实践中往往成为判定诗歌是否具有口头起源的指数。欧洲早期诗歌手稿的判定(如荷马史诗和法国的《罗兰之歌》),在很大程度上就使用了这种手段。程式的涵义,也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在字面的涵义背后,还有“传统性指涉”(traditional referentiality)。当荷马形容某位优雅的女性用“肥胖的手”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我们往往认为荷马“不恰当”地使用了这个片语。其实,在古希腊史诗传统中,“肥胖的手”意味着“英勇地”。这种传统性的指涉,是不容易通过阅读文本就能明白的,尤其不容易通过词典上的释义就能弄明白的。这就等于说,口头诗歌的阐释,更多地依赖于该诗歌传统所植根的那个文化土壤。而不能仅仅依据对文本本身的分析。这种情况,在我们国内许多民族的诗歌传统中,都可以观察到。以蒙古史诗而论,我们会发现其中有很多让“读者”感到突兀的表述。而这些表述,对于有经验的“听众”而言,则根本不是问题。也就是说,那些史诗的受众,那些置身传统中的信息接收者,当然知道怎样理解这些片语背后的传统性指涉。
口头诗歌的特点当然不会仅仅体现在语词层面上。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口头诗歌的诗法特点,还体现在这样一些地方:一个是“声音范型”(sound pattern)的引导作用很强。句首韵是蒙古诗歌的主要特征,歌手在表演当中,会受到句首韵韵式的引导。他在表演中的口误,很多都和这种引导作用有关。民间歌手在即兴创作时,这种特点体现得更为充分;第二个是平行式(parallelism)的大量使用。在汉语传统中,排比、对偶等手法,是民间歌手特别喜爱的手段,这当然也是一类平行式;第三个是句式的高度“俭省”(thri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