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personnel management system
人事管理制度
1.
This paper aims to analyze the issues about the management ideas, the employing mechanism and human resources structure in the personnel management system and tries to put forward some corresponding reform measures on personnel management to improve the post management system, the talent-introducing system, the wealth dist.
本文对人事管理制度中存在的管理理念、用人机制、人力资源结构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围绕岗位管理制度、人才引进制度、分配激励制度以及管理人员素质提高等方面,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人事管理改革措施。
2.
Feudal dominator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personnel management of supervisory officials in every past dynasties,and had established a set of personnel management system composed of many phases,including selection,grading,assessment of rewards and punishments.
历代封建统治者十分重视监察官的人事管理工作,并建立了一套由选拔、品级、考核奖惩等环节组成的监察人事管理制度,其中的合理因素对当代的监察制度建设有可借鉴的意义。
3) the management system
出资人管理制度
1.
The authors think that the connotation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state-owner should be wider than ever, that the selection system of the manager should be a part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state-owner.
文章运用产权理论探讨了政府出资人作为国有资本的管理者应拥有的权力 ,并在对比分析政府出资人管理制度与出资者财务主要内容的基础上 ,提出政府出资人管理制度的内涵应进一步扩大 ,经营者的选择问题应作为政府出资人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5) personnel and system management
人制管理
补充资料:矿产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矿产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regulatory regime for mineral resources management
kuangehan ziyuan guanli faIO zhidu矿产资派管理法律制度(比即latoryre目mefo:而ne耐~mar料罗Ineni)调整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在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活动过程中,与国家机关对上述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中国经济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矿产资源管理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是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通过制定实施法律、法规,保障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既调动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者的积极性,探明和开发矿产资源,又使矿产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以振兴矿业,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当前和长远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矿产资源管理法律制度的管辖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一切从事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活动的法人和公民,行政管理机关和责任人,都要受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调整。法律从1986年10月1日施行。 矿产资源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矿产资源所有权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制度、矿产勘探报告和储量审批制度、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和矿产储量统计资料统一管理制度、矿产勘探报告及其有价值的勘查资料有偿使用制度、矿产资源规划分配制度、采矿许可证制度、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合理开采利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矿山安全管理制度、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矿山关闭审批制度和违反矿产资源法律的法律责任等。 矿产资源法以宪法为立法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即法律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明确国有矿山企业、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的法律地位;保护矿山环境;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审查、发证管理办法的立法权;规定照顾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利益等法律条款。 1986年3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对矿产资源进行管理的法律制度作了规定或者明确了法律原则。法律公布后,国务院,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府制定了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对各项法律制度作了具体规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各项法律制度相应地要进行修正和完善。(曹树培)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