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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hinese educational law
中国教育法学
2)  pedagogy in China
中国教育学
1.
The pedagogy in China experienced the rapidest and most fruitful development during the 30 years of Reform and Opening-up.
改革开放30年,是中国教育学百年历程中发展最快、成果最多的时期。
2.
The original discourse of pedagogy in China should respond to the innovative context and the difficulty from pedagogy itself now.
论文通过反思教育学的困境,揭示了中国教育学百年发展中教育理论思维的缺位,阐释了教育理论思维的建构对中国教育学原创性研究的重大意义。
3)  Chinese Pedagogy
中国教育学
1.
On Constructing Chinese Pedagogy——A Review of the dificiencies in Chinese pedagogy in the 20th Century;
论中国教育学的构建——兼评20世纪中国教育学的缺失
2.
Differentiation and Integration: On Discipline Paradigm of Chinese Pedagogy;
分化与整合:论中国教育学的学科范式
3.
Difficulties and Outlet:On Paradigm of Chinese Pedagogy;
困境与突破:论中国教育学的范式
4)  Chinese higher law education
中国高等法学教育
5)  research on science of educational law in China
中国教育法学研究
6)  Chinese mathematics education history
中国数学教育史
1.
This article discussed the content,method,viewpoint and characteristic of Chinese mathematics education history from about ten aspects in the last more than 70 years.
过去70多年中国数学教育史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中国数学教育史研究的奠基——李俨的开创性工作;(2)对中国数学教育的理性认识——严敦杰的贡献;(3)外国数学教育史研究在中国——陈建功的开拓性研究;(4)中国近现代中学数学教育史研究之开辟——魏庚人的专门研究;(5)对中国数学教育史的再认识——马忠林等学者的通史性研究;(6)中国小学数学教育史研究的进展——俞子夷、王权的研究;(7)另辟中国数学教育史研究的途径——李兆华的近代数学教育史研究;(8)开拓中国数学教育史研究的新境界——张奠宙等学者的研究;(9)作为学术史的中国数学教育史研究——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者们的工作;(10)国外学者对中国数学教育史的研究。
补充资料: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是国家级法学研究机构,坐落于北京故宫东北角,景山东麓,是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旧址的一部分。首任所长为张友渔。历任所长王仲方、孙亚明、王叔文、王家福、刘海年、夏勇、李林。现任副所长:陈苏、邵波。

法学研究所的主要使命:一是从事职业法律学术研究;二是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决策研究;三是开展高级法学教育,培养法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接纳海内外进修学者和专家,以及为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研工作者提供高级培训;四是促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法学研究所于1956年筹建,1958年10月设立,时属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1978年改属中国社会科学院。现有11个研究室和10个研究中心,5个由国务院授权的法学博士学科点和9个法学硕士学科点,2份国家级法学期刊,还拥有法学系、图书馆和人权资料中心、杂志社、律师事务所等。至2003年9月,除聘任的海内外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特邀研究员外,受聘在岗的员工共132人。其中,终身研究员(教授)4名,研究员45名,副研究员31名;博士生导师32名,硕士生导师43名。

法学研究所不仅拥有一批享誉海内外的著名学者和精品名作,而且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1995年以来,法学研究所的著名专家先后5次担任中共中央法制讲座主讲人,6次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荣获全国"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并有多位专家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法学研究所还应国家有关部门的委托和邀请,多次参与立法、司法工作和国家级人权对话和交流活动。

长期以来,法学研究所与国家机关、国内外高等院校、国际组织和国内外同行不断建立和发展良好的合作关系,诚交朋友,广结善缘。

法学研究所设立研究中心11个,其中民主问题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为院属实体机构,人权、知识产权和台港澳法三个研究中心为院属所办,另有公法、私法、性别与法律研究、法律咨询与援助、亚洲法、欧盟法中心为所属所办。

法学系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有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和国际法学;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有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和国际法学。另有博士后流动工作站。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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