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mutuality of rule of law and rule of moral
德治与法治互补
4) governing with morals and the law
德治和法治
1.
At present, social administration should be based on the combination of governing with morals and the law.
重视公德和私德的统一、重视德治和法治的统一、重视群体主义和个人事业的统一是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特点。
5) Ruling by Law and Ruling by Morality
法治与德治
1.
A Thinking of the Combination of Ruling by Law and Ruling by Morality in the Management in Higher Institutions;
关于高校管理中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考
补充资料:乔治乌-德治,G.
罗马尼亚工人运动的领袖和政治活动家。罗马尼亚工人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1955~1965),部长会议主席(1952~1955),国务委员会主席(1961~1965)。1901年11月 8日生于罗马尼亚伯尔拉德市一个工人家庭,当过电工。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参加特罗图什河谷工人运动和1920年工人总罢工。此后,积极投身于加拉茨工会运动,被选为铁路工会领导人。1930年加入罗共,1932年任铁路员工中央行动委员会书记,为1932~1933年铁路工人罢工的领导人之一。1933年 6月被捕。1934年被判处12年苦役。1935年缺席遴选为罗共中央委员。1943年在狱中负责制定了推翻本国军事法西斯政权的武装起义计划。1944年 8月越狱。领导人民反对德国侵略者和I.安东内斯库反动政府。罗马尼亚解放后,1945~1948年任罗共总书记,1948年罗马尼亚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合并成立罗马尼亚工人党后,当选为总书记。1952~1955年任部长会议主席。1955~1965年任罗马尼亚工人党第一书记。1961~1965年任国务委员会主席。1951和1961年两次被授于社会主义劳动英雄称号。1965年 3月19日在布加勒斯特逝世。著作编入《格奥尔基·乔治乌-德治论文和演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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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