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日本与1895年签订的丧权辱国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马关条约》又名《春帆楼条约》、《下关条约》
日本强迫清政府定立的关于结束甲午战争的不平等条约。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 4月17日清政府议和全权大臣李鸿章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签订。共十一款,附有《另约》、《议定专条》各三款。主要内容为:(1)中国 承认朝鲜完全%26ldquo;自主%26rdquo;;(2)中国割让台湾全岛及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3)赔偿日本军费二万万两;(4)开放沙市、 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5)允许日人在中国通商口岸任便设立领事官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6)片面的最惠国待遇;(7)中国不得逮捕为日 本军队服务的汉奸分子。这个条约表明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已开始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大大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和民族危机。
日本明治维新后,向外%26ldquo;开疆拓土%26rdquo;,陆上西进的目标是朝鲜和中国大陆。1876年日本强迫朝鲜签订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江华条约》,由此日本侵略势力进入朝鲜。清朝与朝鲜有宗藩关系,日本极力破坏这种关系,在朝鲜造成与中国的尖锐矛盾和多次冲突。1885年3月中日签订《天津会议专条》,确立了两国在朝鲜的对等地位。此后日本即有计划地大力开展了针对中国的扩军备战活动。
1894年春,朝鲜爆发东学党农民起义,朝鲜政府请求中国出兵帮助镇压。日本政府表示对中国出兵%26ldquo;决无他意%26rdquo;。但当清军入朝时,日本以保护使馆和侨民等为名大军入朝,于7月25日突袭中国北洋舰队,挑起中日甲午战争。战争打响后,两国海军进行了黄海大战。陆上战斗军从朝鲜打到奉天(今辽宁),占领大片领土。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初又侵占山东威海。清政府无心抗战,一再求和,最后派直隶总督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前往日本马关,与日本全权代表、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和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议和。
3月20日双方在春帆楼会见。李鸿章要求议和之前先行停战,日方提出包括占领天津等地在内的4项苛刻条件,迫使李鸿章撤回了停战要求。24日会议后,李鸿章回使馆途中突然被日本浪人刺伤。日本担心造成第三国干涉的借口,自动宣布承诺休战,30日双方签订休战条约,休战期21天,休战范围限于奉天、直隶、山东各地。此时日军已占领澎湖,造成威胁台湾之势,停战把这个地区除外,保持了日本在这里的军事压力。4月1日,日方提出十分苛刻的议和条款。李鸿章乞求降低条件。10日,日方提出最后修正案,要中方明确表示是否接受,不许再讨论。在日本威逼下,清政府只得接受。4月17日,李鸿章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又称《春帆楼条约》)共11款,并附有%26ldquo;另约%26rdquo;和%26ldquo;议订专条%26rdquo;。主要内容有:1.中国承认朝鲜的独立自主,废绝中朝宗藩关系。2.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澎湖列岛给日本。3.赔偿日本军费银二亿两。4.开放重庆、沙市、苏州和杭州为商埠。5.日本可以在中国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马关条约》是1860年中英、中法等《北京条约》以来外国侵略者加给中国的一个最刻毒的不平等条约,它使日本得到巨大的利益,也适应了帝国主义各国向中国输出资本的愿望。条约签订后,由于俄、德、法三国的干涉,日本将辽东半岛退还给中国,中国付给日本%26ldquo;酬报%26rdquo;银三千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