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work-related injury insurance precaution
工伤保险预防
2)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工伤保险
1.
Coalmine Explosion Safety Grade Assessment and Its Application in Mining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煤矿爆炸安全分级评价及其在煤矿工伤保险中的应用
2.
Industrial Injury Compensation Against a Background of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工伤保险背景下的工伤损害赔偿
3.
Concurrence between the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and the Personal Injury Compensation;
工伤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之竞合
3) Employment Injury Insurance
工伤保险
1.
Research of the Application of Rate System about Employment Injury Insurance;
工伤保险费率机制的应用研究
2.
The establishment of employment injury insurance system introduced the allocation of the consequence of employment injury, which to.
工伤保险制度的出现,使工伤事故损害实现了社会化分担的后果,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也给传统上对工伤损害采用侵权行为的民事赔偿方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3.
The employment injury insurance, or industry accident insurance, is a social insurance system, when the worker is wounded (or contracts occupational disease), cripples, the de.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法定的特殊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或因职业性有害因素危害,而负伤(或患职业病)、致残、死亡时,对其本人或供养亲属给予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4) Injury insurance
工伤保险
1.
Research on Injury Insurance about Peasantry Worker in Construction Industry;
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研究
2.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of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and employers liability insurance
工伤保险与雇主责任险的异同——从赔付规则角度谈的异同
3.
[Objective]To analyse the payment of occupational injury insurance fund in Wuxi in order to estimate the social economic loss.
[方法]通过对无锡市2003~2004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存档资料的分析,计算不同性别、年龄、受伤部位和性质、行业类别的工伤人数及费用支付。
5) occupational injury insurance
工伤保险
1.
Probe into evaluation of trade discrimination rate of occupational injury insurance;
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确定方法探讨
2.
This thesis mainly takes the "Occupational Injury Insurance for Peasantry Worker" as an object to summarize and analyze the defects in occupational injury insurance system in current China.
在对农民工工伤保险立法及其实施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当前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着诸如覆盖范围较窄、费率确定不尽合理、保险基金收支不平衡、重赔付轻预防等问题。
3.
In this paper,the different premium rate of occupational injury insurance in several foreign countries is briefly introduced.
简要介绍部分国家工伤保险差别费率情况;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分析,提出我国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分类应以行业工伤事故死亡风险、重伤和轻伤风险、职业病风险和基金支出情况为指标和依据,尤其不能忽视行业轻伤和职业病风险指标;计算了我国近几年各行业工伤事故的个人死亡风险。
6) work injury insurance
工伤保险
1.
The union of work injury insurance and accident prevention is one of the basic functions of work injury insurance, which also is the basic requirement and the cardinal principle for carrying out this social insurance.
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之一,也是落实这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
2.
The main function of government to safeguard work safety is perfecting legislation system of work safety, carrying out the national compulsory safe supervision and implementing the work injury insurance effectively.
工伤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三大支柱(立法、监察和工伤保险)之一[1]。
补充资料:工伤保险
Occupational Injury Insurance
根据有关立法,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因工或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导致经济收入受到影响时,向他们提供全部医疗康复费用,并补偿其因此可能损失的全部经济收入,从而保障其生活水平不至于因遭遇工伤或职业病而下降的社会保险项目。工伤保险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提供经济援助以保障因工或因公致残者以及因此而死亡者被赡养的家属的基本生活,二是向他们提供全部或部分医疗、护理和康复乃至丧葬所需的费用,有时也将提供直接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包括在内。因为工伤具有因工或因公负伤的性质,工伤保险也因此带有%26ldquo;赔偿%26rdquo;的理念,所以与类似的社会保险项目,如医疗保险、伤残保险等相比,其待遇标准更高。
工伤保险的历史演进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社会保险项目。17世纪以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工伤风险与大机器的生产方式相伴相随而来,在当时劳动保护设备不足的环境和条件下,对劳动者的威胁极大。随着社会的进步,工人遭遇工伤或职业病的责任被视为主要应该由雇主来承担,许多国家立法规定,强制雇主必须对工伤或职业病的受害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在遭遇较大的意外事故时,中小企业雇主因此而破产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于是,雇主们开始着手建立用于工伤赔偿的共同基金。1884年,德国政府立法规定,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投入资金建立起工伤保险制度。此后,西方发达国家都逐渐建立起类似的制度。1964年,国际劳动大会将重新修定的工伤保险公约改为《工伤赔偿公约》,强调了%26ldquo;赔偿%26rdquo;的概念。这项制度随着工业化的逐渐扩张和蔓延而传播到世界各地。到20世纪90年代初,全世界一共有13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发达国家大多采用德国模式建立起雇主和雇员双方投入资金的社会保险方式;而在相当一部分发展中国家,仍然沿用%26ldquo;雇主责任制%26rdquo;的方式,就是所有的费用都由企业或雇主来承担。
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1953年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应该负担其医疗费用和工资;因工负伤的职工治疗终结确定为伤残而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给予退休费、残疾抚恤费或残疾补助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应该给予生活护理费;因工死亡的则负担其丧葬费和受赡养亲属的抚恤费。当时规定此项经费应该在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支付,以后实际上转为完全由企业负担。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了建立社会化的工伤保险制度的设想,这项制度终于在2004年1月1日随国务院颁发《工伤保险条例》而正式施行。
根据有关立法,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因工或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导致经济收入受到影响时,向他们提供全部医疗康复费用,并补偿其因此可能损失的全部经济收入,从而保障其生活水平不至于因遭遇工伤或职业病而下降的社会保险项目。工伤保险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提供经济援助以保障因工或因公致残者以及因此而死亡者被赡养的家属的基本生活,二是向他们提供全部或部分医疗、护理和康复乃至丧葬所需的费用,有时也将提供直接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包括在内。因为工伤具有因工或因公负伤的性质,工伤保险也因此带有%26ldquo;赔偿%26rdquo;的理念,所以与类似的社会保险项目,如医疗保险、伤残保险等相比,其待遇标准更高。
工伤保险的历史演进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社会保险项目。17世纪以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工伤风险与大机器的生产方式相伴相随而来,在当时劳动保护设备不足的环境和条件下,对劳动者的威胁极大。随着社会的进步,工人遭遇工伤或职业病的责任被视为主要应该由雇主来承担,许多国家立法规定,强制雇主必须对工伤或职业病的受害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在遭遇较大的意外事故时,中小企业雇主因此而破产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于是,雇主们开始着手建立用于工伤赔偿的共同基金。1884年,德国政府立法规定,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投入资金建立起工伤保险制度。此后,西方发达国家都逐渐建立起类似的制度。1964年,国际劳动大会将重新修定的工伤保险公约改为《工伤赔偿公约》,强调了%26ldquo;赔偿%26rdquo;的概念。这项制度随着工业化的逐渐扩张和蔓延而传播到世界各地。到20世纪90年代初,全世界一共有13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发达国家大多采用德国模式建立起雇主和雇员双方投入资金的社会保险方式;而在相当一部分发展中国家,仍然沿用%26ldquo;雇主责任制%26rdquo;的方式,就是所有的费用都由企业或雇主来承担。
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1953年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应该负担其医疗费用和工资;因工负伤的职工治疗终结确定为伤残而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给予退休费、残疾抚恤费或残疾补助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应该给予生活护理费;因工死亡的则负担其丧葬费和受赡养亲属的抚恤费。当时规定此项经费应该在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支付,以后实际上转为完全由企业负担。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了建立社会化的工伤保险制度的设想,这项制度终于在2004年1月1日随国务院颁发《工伤保险条例》而正式施行。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