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military law
军事法
1.
The reflec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basic principles of military laws;
军事法基本原则的反思与重构
2.
The value and the way on military law research;
军事法研究的价值取向与方法论
2) military judicature
军事司法
1.
An explanation of 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 in America s military judicature;
美国军事司法禁止强制性自证其罪规则解读
3) military courts
军事法院
1.
Viewed from the function of military courts,it is feasible for military courts to judge the civil cases.
军事法院试行审理军内民事案件,引发了一些争议。
4) military legislation
军事立法
1.
As the logical starting point of military legal system and ruling army by law,the techniques of military legislation is the methods and skill aiming to scientific legislation used by the legislators.
军事立法技术是军事立法学和军事立法实践的基本要素之一,而军事立法技术的基本问题,则是军事立法技术研究的逻辑起点。
5) military law
军事法学
1.
Preference and Balance:A Reasonable Solution to the Value Orientation of the Military Law;
优先与平衡——军事法学价值取向的应然抉择
2.
Estabishing the unique value orientation of the science of military law is the inevitable outcome of constructing an independent discipline system of military law,improving its theoretic innovation and strengthening the militaty legal system.
确立军事法学独特的价值取向 ,是军事法学实现学科独立、理论创新和加强军事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3.
On the eve of the 21st century,Chinese military law will have already built the discipline system and the primary framework,and the research in the construction of military law and in managing army by law will have got advanced.
中国军事法学在进入21世纪时, 已经构建了学科体系, 初步确立了中国军事法的体系框架, 对军事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军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但军事理论法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研究的范围也还局限在传统的领域。
补充资料:军事法
军事法
military law
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制定的军事法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军事法律制定的军事(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国防科工委,联合或单独制定和颁发的军事(行政)规章。此外,还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军种、兵种、各军区,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分别制定、发布的地方性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加强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的目的是为了保卫国家安全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因此,中国军事法除了体现军事法的一般原则外,还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的规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中国武装力量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军事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②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属于人民。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式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是人民的子弟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军政一致的原则,这是保持人民军队性质的具体体现。中国军事法始终贯彻了这一根本原则。 ③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立法、执法和守法方面,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发展趋势世界各国将普遍重视通过军事法加强国防和武装力量的建设,重视通过军事法律保护军人的权益。随着现代战争和利学技术的发展,武器装备科研、试验、生产、采购、管理等方面的立法活动将会进一步加强;为了在和平时期做好战争准备,适应未来战争的需要,国防教育、国防经济及战争动员方面的军事法将进一步完善;为r避免和减少未来战争对人类社会和全球环境造成的灾难,国际间限制军备和禁止核、化学、生物武器使用等军事立法活动将更活跃;加强国际间军事法学术团体间的合作与交流,将会引起各国的普遍重视。iunshifa军事法(military law)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用于调整军事领域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法律渊源主要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及其授权的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关于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以及战争准备与实施等方面的军事法律、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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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