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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nternational military law
国际军事法
1.
The international military law is the generic name of the international treaty and international usual prac-tice adjusting the relationship of all the realm concerning the preparation and performance of war between all of thecountries in the world and national groups and organizations.
国际军事法是调整世界各国、国家集团以及国际组织之间在一切与战争准备和战争实施有关领域相互关系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总称。
2)  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国际军事法庭
3)  Fast East International Military Court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1.
The trial on the Japanese war criminals given by the Fast East International Military Court was the victory of justice, peace and cultivation over invasion, savage, and Fascist.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是正义、和平、文明战胜侵略、野蛮、法西斯的重大胜利,是人类文明史上的重大胜利。
4)  CISM
国际军体理事会
1.
CISM and Sport in the Army;
国际军体理事会与军队体育
2.
CISM,which is the modern armed forces highest sports leadership organization,makes the outstanding contribution to the modern Olympics movement.
研究认为古代士兵战斗技能和武装力量的典礼程式是奥运会不可或缺的内容,它们同时成了被奥运会保留下来的历史文化遗存;现代的武装力量最高体育领导机构———国际军体理事会(CISM)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中国军队对中国和世界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同样也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面临许多问题,应该予以重视、深入研究和及时解决。
3.
Taking 128 papers from seven CISM symposiums and 17 papers presented by Polish Military Sport Research Institute combined with CISM as the research object,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e present research situation of international sport in the army, according to the contents, authors degrer, states distribution, subject concerned hot points et al.
本文以7届国际军体理事会(CISM)科学研讨会发表的128篇论文和波兰军事体育研究会与国际军体理事会合作发表的17篇论文为研究对象。
5)  IMS (International Military Standardization)
国际军事标准化
6)  international military presence
国际军事存在
补充资料:军事法


军事法
military law

  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制定的军事法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军事法律制定的军事(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国防科工委,联合或单独制定和颁发的军事(行政)规章。此外,还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军种、兵种、各军区,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分别制定、发布的地方性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加强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的目的是为了保卫国家安全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因此,中国军事法除了体现军事法的一般原则外,还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的规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中国武装力量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军事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②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属于人民。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式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是人民的子弟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军政一致的原则,这是保持人民军队性质的具体体现。中国军事法始终贯彻了这一根本原则。 ③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立法、执法和守法方面,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发展趋势世界各国将普遍重视通过军事法加强国防和武装力量的建设,重视通过军事法律保护军人的权益。随着现代战争和利学技术的发展,武器装备科研、试验、生产、采购、管理等方面的立法活动将会进一步加强;为了在和平时期做好战争准备,适应未来战争的需要,国防教育、国防经济及战争动员方面的军事法将进一步完善;为r避免和减少未来战争对人类社会和全球环境造成的灾难,国际间限制军备和禁止核、化学、生物武器使用等军事立法活动将更活跃;加强国际间军事法学术团体间的合作与交流,将会引起各国的普遍重视。iunshifa军事法(military law)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用于调整军事领域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法律渊源主要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及其授权的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关于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以及战争准备与实施等方面的军事法律、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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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