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文化院
概 说 : 文 化 院 是 一 座 庙 , 亦 是 一 间 学 堂 , 更 是 一 个 服 务 社 会 人 群 的 善 团 体 , 以 道 家 的 哲 理 为 依 据 , 以 鸾 理 为 教 化 渡 世 的 工 具 , 以 「 敬 神 不 求 神 」 、 「 问 神 必 有 道 」 、 「 教 育 世 人 」 、 「 培 养 人 才 」 为 宗 旨 , 透 过 宗 教 的 热 忱 来 实 现 济 世 渡 人 的 理 想 。
沿 革 : 文 化 院 创 立 於 一 九 六 二 年 , 以 集 善 堂 为 开 基 之 始 , 创 设 人 为 蔡 文 先 生 。 蔡 先 生 於 高 雄 市 至 炎 堂 获 得 神 灵 汶 罗 清 水 祖 师 启 示 , 授 「 正 笔 」 学 成 後 , 便 与 同 修 沈 石 玉 、 陈 天 合 、 郭 启 彰 及 黄 石 珠 等 人 , 以 集 善 堂 为 名 , 於 高 雄 市 新 兴 区 祖 师 庙 创 设 鸾 堂 , 其 时 神 灵 极 显 , 远 近 皆 闻 , 求 教 受 道 者 愈 来 愈 多 , 奠 定 了 文 化 院 的 根 基 。
1 9 6 3 年 , 将 集 善 堂 加 冠 为 文 化 院 , 1 9 6 9 年 , 迁 往 民 生 二 路 四 十 四 号 现 址 。 数 年 後 , 全 体 院 生 集 资 斥 建 为 四 层 楼 宫 殿 式 建 筑 为 文 化 院 总 院 。 文 化 院 总 院 於 1 9 7 4 年 落 成 後 , 经 蔡 文 先 生 召 集 , 成 立 管 理 委 员 会 , 向 政 府 登 记 立 案 。 其 後 院 务 日 繁 , 适 有 院 生 捐 出 高 雄 县 大 树 乡 钟 铃 村 将 近 三 甲 的 山 坡 地 , 遂 筹 建 文 化 院 玄 华 山 天 坛 , 经 过 七 年 , 於 1 9 8 2 年 落 成 。 1 9 8 4 年 完 成 天 坛 二 座 九 龙 肚 之 工 程 。
组 织 : 管 理 委 员 会 内 设 主 任 委 员 一 人 、 副 主 任 委 员 二 人 、 委 员 十 二 人 , 常 务 监 察 人 一 人 , 监 察 人 四 人 , 均 由 信 徒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 信 徒 大 会 为 文 化 院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 院 主 兼 任 主 任 委 员 之 职 , 对 外 代 表 文 化 院 , 对 内 管 理 院 产 、 督 促 院 务 的 推 行 , 裁 决 院 务 事 项 , 并 对 信 徒 大 会 负 责 。 另 编 副 院 主 三 人 、 理 监 事 若 干 人 , 综 理 内 外 行 政 和 教 务 的 进 行 。 另 设 宗 教 研 究 部 、 传 道 布 道 部 、 祭 典 部 、 慈 善 会 、 总 务 部 、 圣 书 出 版 社 、 《 关 系 我 》 杂 志 社 、 文 化 院 讯 月 刊 社 、 进 德 修 丛 漫 画 月 刊 社 等 各 工 作 单 位 处 理 事 务 。
教 义 : 以 忠 、 孝 为 本 旨 , 并 以 道 教 行 侠 义 、 救 人 救 世 的 精 神 , 提 倡 道 德 、 发 展 人 性 , 训 勉 全 体 院 生 , 勿 因 利 己 而 害 人 。
文 化 院 院 徽 的 意 义 :
1 . 五 环 连 结 ---- - - - 表 示 五 教 联 系 , 必 须 互 助 , 才 能 将 众 生 循 天 理 度 上 彼 岸 。
2 . 五 环 平 行 - - - - 五 教 平 等 , 没 有 那 一 教 高 於 那 一 教 , 所 以 五 环 没 有 高 低 。
3 . 五 环 连 结 的 正 中 央 - - - - 形 同 「 文 」 字 型 , 即 代 表 文 化 院 的 「 文 」 字 。
4 . 五 环 连 结 中 的 与 相 叉 间 有 树 叶 似 的 型 体 , 其 表 示 树 叶 散 播 化 育 , 代 表 文 化 院 的 「 化 」 字 。
5 . 五 环 一 体 峨 立 , 谓 : 五 教 一 体 , 由 五 个 方 位 组 成 , 成 为 院 制 , 即 文 化 院 的 「 院 」 字 。
6 . 五 色 意 义 : 黄 色 代 表 「 中 央 」 , 以 五 行 分 之 , 即 为 「 土 」 , 以 教 别 之 为 「 道 教 」 , 以 五 常 分 为 「 信 」 字 ; 青 绿 色 代 表 「 东 方 」 , 属 木 , 代 为 「 儒 教 」 , 为 「 仁 」 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