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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abor contract
劳动契约
1.
Pricing on the Manager s Human Capital in the Perspective of Labor Contract;
劳动契约视角下的经营者人力资本定价研究
2.
In market economies,labor contracts concluded between labor and cap- ital often conceal under apparently equitable legal terms and clauses the fact that la- bor is often placed at a disadvantage in relation to capital.
针对法律衡平与劳权保障中的现代劳动法的价值理念及其实现探析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相对于用工者所处于弱势地位,与其用工者在订立与履行劳动契约过程中,存在着实质上是以法律形式平等掩盖了双方的实际不平等地位。
2)  labor-sharing contract
劳动分成契约
3)  labor-capital contract
劳资契约
1.
They did not analyze it from the level of labor-capital contract.
理论界对劳资关系问题做了大量的研究,但绝大部分是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探讨,比如探讨劳资关系恶化的原因、解决劳资关系的对策等等,较少深入到劳资契约的层面进行分析。
4)  dynamic bargain
动态契约
1.
Based on the principal-agent theory and the assumption of fixed cost and utility retention, two kinds of 2-phases dynamic bargain models as inverse options are proposed, i.
研究基于咨询项目的虚拟企业利益分配问题·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并引入固定成本和保留效用假设,提出了逆向选择下的两种两阶段动态契约,即完全相关信息结构、独立信息结构的动态契约模式,揭示盟主根据高效或低效合作伙伴在不同阶段拥有私人信息的相关程度,通过设计不同的动态契约机制来增强合作伙伴的参与意识和工作努力程度,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旨在解决咨询服务虚拟企业中拥有私人信息下的工作努力与利益分配问题,为咨询服务虚拟企业中分期付款问题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2.
Three twain phases dynamic bargain models under converse choice were put forward to settle the work endeavor and advantage distributive problem, which provided the determinate theory by exerting consign-agent theory foundation.
运用委托-代理理论提出逆向选择下的3种两阶段动态契约模型,意在解决拥有私人信息下的工作努力与利益分配问题,为虚拟企业中分期付款问题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5)  floating-price contracts
浮动契约
1.
The authors analyzes the effect of the R&D investment of the downstream enterprise on the floating-price contracts and fixed-price contracts through establishing the model of the curnot competition between the upstream monopolist and the downstream enterprises.
构建了一个上游企业垄断、下游两企业进行古诺竞争的模型,分析在浮动契约和固定契约下,下游企业R&D投入的效应。
6)  contract driving
契约驱动
补充资料: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
      前者指劳动者为维持自己及其家庭生活所需要的劳动,后者指超出上述范围的劳动。
  
  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划分,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上才出现的。在原始公社时期,生产力极端低下,人们的劳动所获仅能维持最低的生活,因此人们的全部劳动都是必要劳动,不存在剩余劳动。到原始公社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才逐渐产生了剩余劳动,并在此基础上出现了私有制,产生了剥削和阶级。恩格斯说:"当社会总劳动所提供的产品除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最起码的生活需要以外只有少量剩余,因而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的时候,这个社会就必然划分为阶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1页)。这就是说,阶级是在剩余劳动出现而生产又不是高度发展的时候产生和存在的。
  
  在剥削制度下,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也就是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划分。但在奴隶社会,奴隶的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无酬劳动;在劳役地租的剥削形式下,农奴的劳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明显地划分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雇佣工人的必要劳动采取工资的形式,表现为整个劳动的报酬,剩余劳动则采取剩余价值的形式,表现为预付资本的产物,这样,工人的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从而掩盖了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界限,抹煞了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区别。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对立性质,从而揭露了资本主义工资的实质和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废除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劳动力不再是商品;因此,劳动者的必要劳动不再由劳动力价值决定,剩余劳动也不再表现为剩余价值,从而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对立也被消除,不再表现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划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日益丰富和生活需求日益增长,必要劳动的范围将日益扩大。
  
  K.马克思说:"一般剩余劳动,作为超过一定的需要量的劳动,必须始终存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5页)。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但仍然存在着剩余劳动,而且要求它不断增长。因为只有剩余劳动的不断增长,才能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扩大,从而生产出越来越多的产品,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并为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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