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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tensive BOT project way
大BOT项目方式
2)  Comprehensive BOT project pattern
广义BOT项目模式
3)  BOT project
BOT项目
1.
Cities sewage treatment BOT project legal loophole research;
城镇污水处理BOT项目的法律环境缺陷研究——以广东惠州为例
2.
Study on method of estimating power generation during operation for a BOT project of refuse-incineration power generation;
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运营期间发电量估算方法研究
3.
Financing risk evaluation of BOT project;
BOT项目融资风险评价
4)  PPP/BOT project
PPP/BOT项目
1.
The risk allocation of PPP/BOT project is approached by concession.
PPP/BOT项目风险分配通过特许权协议实现,一般采用由一方承担或双方共担两种不同的风险分配方式。
5)  BOT projects
BOT项目
1.
Study On the Supervision of the Private Investment in BOT Projects in the Government's Vision
基于政府视角下的民营公路BOT项目监管问题研究
2.
After analyzing the factors and decision index on bidding strategy decision-making,based on the target of bidding strategy decision-making,the AHP-based model on bidding strategy decision-making was established by adopting AHP theory for BOT projects.
分析BOT项目投标报价策略决策的因素及其决策指标,根据BOT项目投标报价策略决策目标,运用层次分析法的原理建立基于AHP的BOT项目投标报价策略决策模型,并结合投标实际对模型的应用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模型是可靠而适用的。
3.
According to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BOT in our country,we should mature the implementation of BOT projects in our country from establishing BOT s legal frameworks,strengthening the government s management and supporting to BOT projects and drawing up national BOT stra.
根据BOT在我国发展的成功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我国应从建立BOT的法律框架、加强政府对BOT项目的管理和支持、制定国家的BOT战略等方面来完善BOT项目在我国的实施。
6)  road and bridge BOT projects
路桥BOT项目
补充资料:项目融资中的其他担保方式


项目融资中的其他担保方式


【项目触资中的其他担保方式】在项目融资贷款和担保协议中,有一些规约条款(cove-~t)运用得相当普遍。它规定了有关借款方资信方面的内容。实际上是借款方以自己的资信向贷款方作出的履约保证。由于这种自身的担保在许多情况下扩及第三方,因此深得贷款方的重视。 1.消极担保条款 所谓消极担保指借款方向贷款方承诺,将限制在自己资产上设立有利于其他债权人的物权担保。消极保证条款是融资协议中的一项重要条款,它一般表述为:“只要在融资协议下尚有未偿还的贷款,借款人不得在其现在或将来的资产、收人或官方国际储备上为其它外债设定任何财产留置权,除非借款人立即使其融资协议下所有的未偿债务得到平等的、按比例的担保,或这种其它的担保已经得到贷款人的同意”。 消极保证是一种有法律约束力的保证,它不同于担保受益权,消极担保不允许对借款人资产提出所有权、占有权、控制权和销售权的要求,也不允许贷款人在借款人破产或清算时提出任何优先权。借款人如果违反消极保证条款,以第_二三方为担保受益人把其资产作为担保,按照绝大多数法律,这种担保是无效的。虽然借款人因违反合同而负有责任,但由于借款人的资产被作为还款来源,这对贷款人来说仍然是很不利的。如果第三方知道或应该知道存在消极保证条款,贷款人也许能指控任何使借款人作违约担保的有效性,但这取决于当时的环境和有关的法律系统 2.准担保交易 在项目融资中除了上述各种形式,还有许多类似担保的交易。这些交易一般在法律上被排除在物权担保范围之外,而被视为贸易交易。但由于这些交易的经济效果类似物权担保,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规避物权担保法的限制而进行的,故也应归人广义的“担保”范围内。 (约租赁、卖方〔名义上是出租人)将设备租给买方(名义上的承租人)。卖方仍保留有对设备的所有权,买方则拥有设备的占有权;或者卖方将设备出售给一家金融公司或租赁公司并立即得到价款,然后该金融公司或租赁公司将设备租给买方。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租,卖方都足以在租期内收回成本。这实际上是一种商业信用,买方以定期交租金的方式得到融资,而设备本身则起到担保物的作用。 (2)出售和租回。借款方将资产卖给金融公司,然后按与资产使用寿命相应的租期重新租回。在这里价款起了贷款的作用,租金交纳就是分期还款,而设备则是“担保物”。 (3)出售和购回。借款方将资产卖给金融公司而获得价款,然后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时间购回。购回实际上就是还款,而资产在此也起了担保作用。 (4)所有权保留。也称有条件出售,即卖方将资产卖给债务人,条件是债务人只有在偿付资产债务后才能获得资产所有权。资产同样也成为“担保物”。 3.从属之债 从属之债是指一个债权人同意在另一债权人受偿之前不请求清偿自己的债务。前者称从债权人,其债权称为从债权,可由一切种类的债权构成,后者称为主债权人,即项目融资的贷款方。 从经济效果看,从债权对主债权的清偿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证;从属之债也对主债务提供了一定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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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