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academic qualifications and degrees
学历与学位
3) Education and Being Educated
学位与学养
4) Academic degree system
学位制度
1.
A rough discussion on the cultivation of graduate students of social science ——Also on the reform of academic degree system;
略论社会科学研究生培养问题——兼谈学位制度的改革
2.
A review of the academic degree system in missionary universities in late Qing Dynasty;
清末教会大学学位制度述评
3.
The academic degree system must go on to have constant adjustment in order to meet the needs of k.
学位的内涵随着学位制度的发展不断演进,学位及高等教育经历了学术性和职业性两种价值观的变迁和争论。
6) degree system
学位制度
1.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modern China s degree system;
近代中国学位制度的历史演变
补充资料:壬子癸丑学制
壬子癸丑学制 中国辛亥革命后1912~1913年南京临时政府制定公布的学制系统。因干支分别属壬子、癸丑,故得名。 该学制规定:儿童从6岁入学到23、24岁大学毕业,整个学程为17年或18年,分三段四级。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分两级:初等小学4年,为义务教育,毕业后可入高等小学校或乙种实业学校;高等小学3年,毕业后可入中学校或师范学校、甲种实业学校。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设中学校 ,学制4年,毕业后可入大学、专门学校或高等师范学校。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设大学本科3年或4年,预科3年;专门学校本科3年毕业(医科4年),预科1年。此外,下设蒙养院,上有大学院,不计年限。 除去上述自小学、中学到大学的普通教育系统外,还有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两系统。师范教育分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两级。师范学校本科4年,预科1年;高等师范学校本科3年,预科1年。实业学校分甲乙两种,均为3年毕业,分农业、工业、商业、商船各类。分别实施完全或简易普通实业教育。 在推行新学制的同时,教育部于1912年9月、10月先后颁布了《小学校令》、《中学校令》、《专门学校令》、《大学令》、《 师范教育令》,1913年8月颁布《实业学校令》,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目的任务、课程设置、学校设备、入学条件、教职员任用、经费及领导管理都作了具体规定。 小学教育以留意儿童身心之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所必需之知识技能为宗旨。中学校以完成普通教育,造成健全国民为宗旨,取消了清末的文实分科制度。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分政法、医学、药学、农业、工业、商业、美术、音乐、商船和外国语各类。大学以国家需要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材为宗旨。分文、理、法、商、医、农、工等7科。各科再分为若干门(相当现在大学中的系)。师范学校以造就小学教员为目的,高等师范学校以造就中学校、师范学校教员为目的。实业学校以教授农工商业必需之知识技能为目的。这个学制改学堂为学校,废除了尊孔读经,取消了进士出身奖励,确定了妇女的受教育权利和男女同校制度,同时筹办各级女子学校 。该学制施行到1922年,是中国教育史上近代资产阶级的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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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