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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forms of classified taxation system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
2)  Reform of finance system
改革财税体制
3)  reform of finance and tax system
财税体制改革
1.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the reform of finance and tax system;
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的问题和对策
4)  financial system reform
财政体制改革
1.
This paper studies ways to improve the financial service quality by analyzing its current situations in the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es under the new trend of pushing forward national financial system reform.
该文分析了农业科研单位财务服务质量现状,探讨了在全面推进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提高财务服务质量的途径。
5)  fiscal system reform
财政体制改革
1.
An effectiveness index model of China s fiscal system reform;
中国财政体制改革效应指数模型
2.
A Survey on China s Fiscal System Reform Theories;
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理论的回顾与展望
6)  the division-tax financial system
分税制财政体制
补充资料:分税制财政体制


分税制财政体制


分税制财政体制全称分税制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分配关系的一种体制模式。通过实行分税制,正确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职权)和财权,进而对于促进统一市场的发展,推进平等竞争,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动性,调节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基本原则与内容①划清各级政府的事权。一般原则是,凡涉及国家主权和全国性的事务,划为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例如,国防、外交、社会保障、尖端科技开发及协调地区间的经济发展的事务,等等。凡是应由或适宜于地方政府办的事务,如水、电、煤气等的供应、道路维修、地方治安等,划为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但由于巾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一些方面具有相同的职能,因而在事权划分上,也就存在一些交错和重叠的现象,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事业,等等,通常也通过立法程序明确规定其中哪些由中央政府负责,哪些由地方政府负责。②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划分税收收入。税收收入的划分,要与事权的划分相适应。实行分税制,有划分税种、划分税制和划分税种与划分税制相结合三种形式。划分税种,就是把一国的税种,划分中央税和地方税,有的国家还设置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划分税制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有自己的税收立法权,各有一套自己的税收体系。划分税种与划分税制相结合的形式是在划分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同时,在中央玫府统一税收立法权的前提下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即地方政府在中央规定的地方税体系范围内,有权决定开征或不开征某几种地方税收,有权调整税率和征收范围。由于各国分税存在着划分税种、划分税制以及两者相结合等多种情况,可将分税制归纳为两种类型,即彻底的分税制和适度的分税制。对只设中央税和地方税,不设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均拥有税收立法权的,称彻底的分税制;对既设中央税和地方税,又设共享税,税收立法权主要集中在中央政府的,称适度分税制。③按照税种的划分,分别设立国税局和地方税局,各级政府都设有自己的税务机构,征收的税收分别纳入各自的金库,用于本级的支出。④界定支出范围,按照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确定各自的支出范围。中央政府的支出范围一般包括国防、外交支出、中央政府行政费、社会保障支出,以及由中央政府负责的基础设施、经济开发费、文化教育支出等等;地方预算支出的范围,一般包括地方政府行政费、区域经济开发费、文化教育费,道路建设和维护费支出,等等。有些事务由各级政府共同承担者,则需另行规定各级政府分担办法。⑤建立合理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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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