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新旧军衔制比较
1840年,日本从中国鸦片战争失利中得到教训,看到了改良"兵制与兵器"的重要性。
1853年6月,美国军舰炮击鹿儿岛。第二年,英、美、法、荷联合舰队又向下关轰击。日本蒙受耻辱,决心急起直追,效法欧美,改良兵制。当时日本还处于幕府时期。幕府决定仿照西洋军队,组织洋式兵队3个大队,包括步、骑、炮兵共计13625人,"井模仿西洋兵制,规定陆海军将校的阶级"。这是日本历史上最早设立的西欧式军衔制度。
旧日军军衔等级
明治维新以后,天皇根据兵库县知事伊藤博文的建议,建立起中央直辖的军队,分为陆军和海军两个军种。
大元帅为最高统帅衔,授予天皇。当时的日本宪法规定,"天皇为陆海军之统帅",全权"定陆海军之编制及常备兵额,并宣战讲和及宣告戒严,凡有重要之军事,皆亲裁之"。
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日本决定废监军部,改设元帅府为最高的军事咨询机关。元帅府配备元帅若干人,"由日本天皇就陆海军大将中选任,颁赐元帅封号,担任军事顾问及检阅陆海军等任务"。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投降时止,日本共授元帅31人,其中,陆军17人,海军13人。
旧日本陆军军衔分为将宫、佐官、尉官、准士官、下士官和兵,计6等16级。佐官相当于校官,准士官相当于准尉,下士官相当于军士。
按照日本的称谓,16级次序为:大将、中将、少将、大佐、中佐、少佐、大尉、中尉、少尉、准尉、曹长(上士)、军曹(中士)、伍长(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根据1906年颁布的《海军军人之名称及阶级表》,日本海军的军衔分为将官、上长官(校官)、士官(尉官)、准士官(准尉)、下士(军士)和卒,计6等18级。下士官以上的等级与陆军相同,兵的等级比陆军多两级,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水兵。
新日军军衔等级
1950年,日本重建军队,至1954年建成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重建的日军军衔分干部、曹士两大类。干部军衔包括将、佐、尉官3等。将官分为将一、将二、将补。将一相当于上将,将二相当于中将,将补相当于少将。佐官称一佐(上校)、二佐(中校)、三佐(少校)。尉官称一尉(上尉)、二尉(中尉)、三尉(少尉)。曹士称一曹(上士)、二曹(中士)、三曹(下士)、士长(上等兵)、一士(一等兵)、二士(二等兵)、三士(三等兵))。
新日军1970年增设了准尉,1980年又增设了曹长(即军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