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iplomacy cadre system
外交干部制度
2) cadres exchange system
干部交流制度
3) cadre system
干部制度
1.
The cadre system of the Soviet Union is the nucleus of its political system, which provides the organizational guarantee for the highly centralized power in the mono-party ruling system.
苏联干部制度是苏联政治制度的核心,是一党执政体制下权力高度集中的组织保障。
2.
Scientific cadre system is the basic guarantee to construct a high-quality contingent of cadres.
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是加强改善党的领导的组织保证,也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
4) external institution
外部制度
1.
Research on the external institution innovation of China s urban public utilities;
中国城市公共事业外部制度创新研究
5) Diplomatic Institution
外交制度
1.
A Theoretical Clarification on the Transition of PRC's Diplomatic Institutions;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制度变迁的理论阐释
6) system externality
制度外部性
1.
According to system externality and transaction cost of institutional economics,the social total efficiency is defined and the extended electricity market structure analysis method is established based on it.
根据制度经济学中制度外部性和交易成本的关键思想,定义了电力市场中社会总效率的概念,提出了基于社会总效率的电力市场结构分析方法。
补充资料:干部交流制度
干部交流制度
Principle of the cadre circulation
ganbu iiaoliu zhidu干部交流制度(Princl‘ple of the cadl‘eciEulaion) 对干部实施的不同岗位或不同单位的调动和轮换规程。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工作制度之一。旨在加强党委集体领导,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交流部队建设经验,改进领导工作作风;培养锻炼干部,使。F部在更广阔范围内获得领导经验,增长才干,全面提高素质。 历史沿革1942年2月,中央军委《关于干部交流的建议》规定:上面与下面,前方与后方,军队与地方,要在适当程度内实行干部交流。1962年1 1月,中央军委根据当年9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实行干部交流制度的决定,作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有计划有步骤地交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决定>的指示》,对干部交流的目的、意义、对象、范围、办法作了具体规定。1994年5月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将“适时交流”作为军官选拔和使用的原则之一。1997年2月,中央军委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团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任免暂行条例",依据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任务,对干部交流的对象、范围作了补充规定,明确干部在机关、部队、院校之间,沿海、内地、边远艰苦地区之间,军事、政治、后勤、技术岗位之间,有计划地进行调整交流。2000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规定了部队军级以下主官、机关业务部门领导、在本单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师级和军级军官交流的年限,使军官交流制度更加完善。 主要内容①交流对象。主要是团级以上领导干部中需要通过岗位轮换进行培养锻炼的;接近或达到作战部队平时任职最高年龄,需要调整到非作战部队任职的;为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需要调整的;在一个单位或者部门连续工作时间较长的;按规定需要任职回避的。②交流范围。大军区级职务的在全军范围内;正军至jE师职务的一般在大军区级单位内,有的也可在全军范围内;副师至副团职务的一般在军级单位内,有的也可在大军区级单位内;总部机关和军委直属院校军、师、团级职务的可在全军范围内。③交流形式。在流向上,有纵向交流和横向交流,单向交流和双向交流;在职务安排上,有平职交流、提职交流和降职交流;在组织形式上有指令性交流和指导性交流;在时间和空间上,有任期交流和地域交流。以领导干部任期交流为重点,在本单位任现职满5年的军、师(旅)级主官,及时调整;军、师干部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分别达到30年、25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当交流。逐步实行地域交流制度。④交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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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