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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aowei tuntian
曹魏屯田
2)  An analysis on Caowei s army farming system
曹魏屯田制略析
3)  CaoWei
曹魏
1.
The Natural and Cultural Landscape of the Ye City in the Period of Caowei;
论曹魏邺城及其周边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
2.
A Sketchy Argumentation about the Security of CaoWei Martial Provisions during the SanGuo Period;
屯田·水系·运输——三国时期曹魏军粮保障略论
4)  the Wei Dynasty
曹魏
1.
The Officials from Qingxuyan Region and the Politics in the Wei Dynasty;
青徐兖籍官吏与曹魏政治
5)  Cao-Wei
曹魏
6)  Cao Wei
曹魏
1.
Evolution of the crime of treason and heresy in Cao Wei and question of women s being punished for being related to somebody who committed an offence;
曹魏大逆不道罪的演变及妇女连坐问题
2.
On Cao Wei s Management Ideology and Administration System in Opening up Wasteland;
曹魏屯田经营思想及管理制度研究
3.
A Textual Research of the Cao Wei Dynasty’s Policy of Severely Restricting the Power of Imperial Clansmen;
曹魏苛禁宗室政策之考论
补充资料:曹魏屯田
      曹魏政权利用士兵或召募百姓耕种荒地以保证军粮供应的一种措施。汉献帝建安元年(196)曹操(即魏武帝曹操)迁献帝于许(今河南许昌东),开始在许下屯田,当年得谷数百万斛。曹操逐步把屯田制度推广到各州郡,于是所在积谷,仓廪皆满。其时由于战乱,百姓死亡,土地荒芜,农业生产受到极大破坏。割地称雄的大小地方势力,很多由于没有粮食而难于支持。袁绍的军队靠桑椹维持生存,袁术靠打捞水产过活。屯田积谷使曹操在中原站住脚,打下了逐渐吞并其他割据势力、统一北方的经济基础。
  
  屯田的土地,是国家掌握的公田。大乱之后,土地大都成了无主的荒地。曹操用国家能够掌握的这些荒田,实行了屯田制。许下屯田的三年前,他收降青州黄巾军。把其中的青壮年编入军队,利用其家畜、农具、资财在许下屯田,屯田的劳动力大约就是黄巾军的家属。
  
  在屯田上劳动的农民称作屯田客,亦称典农部民。屯田不属郡县,管理屯田的官员,称典农中郎将或典农校尉和典农都尉,典农中郎将或典农校尉相当于郡守,典农都尉相当于县令长。全国的屯田,统一由大司农掌管。屯田的基层单位是屯,屯设司马,每屯约有屯田客五十人。从屯田官员的职称看,屯田军事色彩很浓,屯田客在兵法部勒下劳动,所以,屯田客名义上是招募来的,实际上有很大的强制性。
  
  民屯之外还有军屯。关于军屯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军屯是由士兵和士兵家属屯田。掌管军屯的官,称度支中郎将、度支校尉、度支都尉,军屯也总归大司农管辖。曹魏时期规模最大的军屯,是淮水南北两岸的屯田。经常有四五万人,最多时有十万多人,且佃且守。军屯大约是以营为单位,每营屯田兵约六十人。另一种意见认为士兵屯田与士家屯田不同,士兵屯田是带甲之士在边境且耕且守,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全部由官府供给,收获物全部归官府占有;士家屯田是士家在内地屯田,特点是出战入耕,屯田士家具有兵家和屯田民双重身分,受双重剥削和奴役。
  
  屯田的土地属于政府,屯田客和屯田士兵参加屯田,如同佃户耕种地主的土地;当时规定的剥削量是: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民屯的租额大约也是如此。军屯中的士兵,一面屯田一面防守;屯田兵的家属有补充作兵的义务,民屯中的屯田客,只屯田纳租,不再负担徭役。
  
  两汉以来,流民问题严重。东汉中期以后,流民动辄几万人至几十万人。黄巾起义就是从荆扬流民的发难开始的。曹操实行屯田制度,不但解决了军粮问题,打下了统一北方的经济基础,而且也使土地和劳动力重新结合,解决了两汉以来的流民问题,恢复了农业生产。
  
  曹魏的屯田,终曹魏之世前后维持了七十年(196~266)。咸熙元年(264),政府下令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官皆为郡守、县令。这次政令,似乎没有完全施行。两年后,晋武帝司马炎于泰始二年(266)又一次下令罢农官为郡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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