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在国际称为“国际合营企业”(IJV)。从实践上看,国际合营企业是克服贸易壁垒、在激烈竞争中取得显著规模经济效益、迅速取得管理技能和技术、保证原材料供应和获取廉价劳动力的有力工具。从50年代开始到今天,合营企业成为越来越广泛的企业形式,成为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发展本国生产力的一种重要途径。很多发展中国家大幅度地调整了经济政策和外国投资法,使之对于外国投资者有更大的吸引力。利用外资的规模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状况和投资环境的标准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外资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79—1990年为平缓增长阶段。这个阶段利用外资主要形成是借款,利用国外贷款增加国内短线基础产品和基础设施的供给能力。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投向沿海地区的轻纺工业。这个阶段兴建的合资企业,技术水平不高。例如,80年代末广州市的833家外商投资企业中,获得先进技术的企业只有18家。外商投资企业的平均技术水平低于国有大中型企业。
进入90年代以后,是我国利用外资的高速增长时期。这个阶段,外商直接投资成倍增长,外商投资企业对经济增长及对外贸易增长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八五”期间我国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610.2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1147亿美元,超过以往10年利用外资总额的5倍。这个阶段,大型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增多,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据对50家跨国企业在华投资的231家企业进行调查表明,这些企业的技术水平较高。例如接受调查的33家企业中,有17家企业提供了我国空白的先进技术。当然,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的并不是它们所掌握的最新技术。
1996年起,我国利用外资进入提高和调整阶段,外资投入强度趋缓。一是对外商投资的领域进行政策引导,划定了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的范围;二是调整了税赋优惠政策;三是推广了加工贸易台账制度,加强了管理。
合资企业不仅引进了资金,增加了就业,扩大了进出口而且引进了先进技术和设备。我国汽车工业、电讯工业、电梯工业,通过外资的嫁接改造,从50年代的水平直接步入80、90年代的水平。合资企业还引进了国外先进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培养和造就了管理人才,为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