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rade name
商品名;商号
2) trade name
商号商品名
3) trade names
商品/商号/商业名称
4) trade name
商号名称,商品名称
5) trade name
(1)商号,(2)商品名称
6) well-known name of firms
驰名商号
1.
The legal protection for well-known name of firms is always a weak area of China.
驰名商号的法律保护问题一直是我国法律制度中的一个薄弱环节。
补充资料:《商品名称编码协调制度》
《商品名称编码协调制度》
在第十六类,车辆等运输设备在第十七类等等。从商品品目来看,一般是按动物、植物、其他食品、化学品、化学制品的顺序排列,即原材料在前成品在后,加工程度低的产品在前加工程度高的产品在后。例如,品目72.06铁及非合金钢、72.07铁及非合金钢的半制成品、72.08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制成品)。《协调制度》的商品编号采用结构性号列。每章中的品目用四位数码表示,前两位数字表示品目所在的章,后两位数表示品目在该章中的排列次序。如87.04货运机动车辆,87代表货运机动车辆在第87章,04表示该种车辆在本章中排第四位。四位数的品目共有1241个,其中3n个品目没有再被细分,其他的则被细分为3246个一级子目,用五位数来表示,如1208.1大豆粉。在一级子目中又有1108个被进一步分出2258个二级子目,用六位数码来表示,如8516·72烤面包器。因此,《协调制度》实际使用的商品品目共有5019个。为了使《协调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有明确、统一的解释,海关合作理事会为《协调制度》制定出版了一系列的辅助刊物,如《协调制度注释》、《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等等。这些刊物虽不是《协调制度公约》的组成部分,无法律约束力,但它们是《协调制度》最有权威的解释说明。((’商品名称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协调制度公约》的附件.是一部完整、系统、通用、准确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 《协调制度》的商品编号采用六位数,它由归类总规则和5019个品目(即商品的名称及规格,它包括税目和子目)组成。这些昂目颁于97章、21类项一下为了使各个税目和子目之间界限分明,不发生交叉归类,在许多类、章下加有类注、章注和子目注释。《协调制度》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国海关、国际贸易统计、国际运渝及生产部门等国际贸易领域。《协调制度》的前身是《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它是为海关使用而设计的一本商品分类目录,由于它的局限性而不能为其他部门所采用。如统计部门使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而其他部门又各自有自己的商品分类目录这些商品目录的分类体系、结构和编码不一致.各部门在使用过程中要互相对应转化,因而给日益发展的国际贸易带来诸多不便。70年代初,人们认为需要有一个能同时满足关税、统计和国际贸易等各方面要求的商品目录。于是海关合作理事会成立了协调制度临时委员会,约6。个国家的海关、20多个国际组织的专家经13年的努力,《协调制度》于1983年5月定稿。同年6月.每关合作理事第六十-一一六十二届会议通过了《协调制度公约及其附件《协调制度》。1988年1月1日,《协调制度》正式实施。 《协调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商品编号及相对应的商品品口它田分类和编排有一定的规律性从类、章来看,它基本上是按社会生产的分工,加工程度,商品的属性、功能或用途来分类。例如农业产品在第一、二类,矿产品在第五类,化学工业产品在第六类,纺织工业产品在第十一类.冶金工业产品在第十五类.机电制造业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