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hip's entry notice
船舶入港通知书
2) notice of vessel's arrival
船舶到港通知
4) Shifting Order
船舶移泊通知书
5) Port Charges Payment Advice
船舶港口使费催付通知
补充资料:监察通知书
监察通知书
监察通知书行政监察机关执行监察职责,实施检查、调查、建议、处分等项监察权力的法律文书1989年第十六次监察部办公会议决定,在监察系统中统一实行《监察通知书》。行政监察机关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被监察单位或有关单位发出《监察通知书》:①接到人民政府或上级监察机关指示.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检查时。②人民群众举报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有违纪问题,需要进行调查时。③查办违纪案件,需要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文字说明和各种证明时。④进行例行的检查、调查,需要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提供文字说明和各种证据时。 《监察通知书》由负责该项监察业务的部门填写,须经监察机关负责人或主管部门负责签发,并加盖公章或“监察通知专用章”;由监察机关视具体情况发函或当面送达;收到《监察通知书井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应按照要求.认真接受和配合检查、调查;对于不接受或不配合者,监察机关视情节轻重.有权进行批评或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