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elivered at destination
目的港交货
2) 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
目的港交货费用
3) 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s
目的港交货费
4) 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
5) FOS (Free over side)
目的港边交货价
补充资料:目的港船上交货
目的港船上交货
税和其他官费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6)在买方有权确定在一个规定的期限内和/或受领货物的地点时,给予卖方充分的通知。(7)接受卖方提供的提货单或运输单证。(8)除非另有约定,支付装运前货物的检验费用,出口国有关当局的强制检验除外。(9)支付由卖方协助取得的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目的港船上交货】国际贸易术语之一,卖方将备妥的货物交付至在指定日的港地的船上,但不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履行其交货义务。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交付至指定目的港的一切费用及风险。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1.卖方承担的义务 (l)提供符合买卖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相等的电子单证,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要求的任何其他凭证。(2)自行承担风险及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家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3)自行负担费用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将货物按惯常航线和习惯方式运至指定目的港的指定地点。如果具体交货地点未约定或习惯上未确定,卖方可在指定的目的港选择最适合其要求的具体地点。(4)在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不必办理进口结关手续,在目的港通常的卸货地点将船上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以便该货物能由适合其卸货的设备从船上卸下。(5)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根据合同规定已交付时为止。特殊情况下,如果在买方有权确定在一个规定的期限内和/或受领货物的地点时,未给予卖方充分的通知,则自规定交付的约定日期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由买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6)除支付上述运输费用外,还要支付有关货物的其他一切费用,直至货物交付为止。支付货物出口所需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应缴纳的一切关税、捐税和其他官费以及必要时在货物交付前经由另一国家过境所需支付的上述一切费用。特殊情况下,如果在货物已置于买方支配后,买方未受领货物,或者在买方有权确定在一个规定的期限内和/或受领货物的地点时,未给予卖方充分的通知,则由买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7)·给予买方关于指定船只预期到达时间的充分通知,以及为使买方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能够接受货物所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8)自行负担费用向买方提交提货单和l或买方为提取货物可以要求的通常的运输单证(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或多式联运单)。(9)支付交货所需的货物的核查费用(如核查品质、丈量、过磅、点数)。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