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CCPIT)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2) China
中国
1.
Evolution and analysis of phosphorus metabolism in China;
中国磷元素代谢模式的演化与分析
2.
Challenge of China’s Oil Supply Deficit and Prompt Demand for Talents;
中国油气短缺带来的挑战及其对石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3.
China’s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ies in 2007;
2007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
3) Chinese
中国
1.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Traditional Environmental Thought;
论中国传统环境思想的特点
2.
Application of Chinese Artistic Philosophy in Modern Furniture Design;
中国艺术哲学在现代家具设计中的运用
3.
Study of recycling living garbage in Chinese cities;
中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研究
4) Chi
中国
1.
One new species and one new record of the genus Promalactis Meyrick from China (Lepidoptera:Oecophoridae);
中国锦织蛾属一新种和一新记录种(鳞翅目:织蛾科)(英文)
5) Chin
中国
1.
A taxonomic study on the genus Cheiropachus Westwood from China,with descriptions of two new species (Hymenoptera:Pteromalidae);
中国四斑金小蜂属分类研究及二新种记述(膜翅目:金小蜂科)(英文)
2.
One new genus and one new species of Muscidae from China (Diptera:Muscidae);
中国蝇科一新属新种(双翅目:蝇科)
3.
A revision of Geoica Hart, 1894 from China (Homoptera:Aphididae:Pemphiginae);
中国根蚜属的研究(同翅目:蚜科:瘿绵蚜亚科)(英文)
6) "China"
《中国》
1.
In the middle of 1980 s, Ding Ling organized the large-scale literature publication "China".
1980年代中期,丁玲创办了大型文学刊物《中国》。
参考词条
补充资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海损理算暂行规则》
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制定,供海上运输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或作为中国的惯例,据以进行共同海损理算的规则,简称《北京理算规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为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正确地进行共同海损理算,促进国际贸易与海洋运输的发展,于1969年设立了共同海损理算处,并继而制定《北京理算规则》,1975年1月1日公布施行。它的内容包括前言和共同海损的范围、共同海损的理算原则、共同海损损失金额的计算、共同海损的分摊、利息和手续费、共同海损担保、共同海损时限、共同海损理算的简化等8条规定。
关于共同海损的范围,《北京理算规则》概括为:①为了抢救船舶和货物等而造成的船、货等合理损失;②船舶驶入避难港的额外费用;③船舶由于驶往避难港而延长航程和在避难港额外停留期间支付的船员工资和给养,以及消耗的燃料和物料的费用;④救助费用,抢卸和重装货物等的费用以及其他额外费用。根据对共同海损范围的这一规定,共同海损以存在共同危险为前提,以求得共同安全为目的,不包括为了安全续航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为了照顾国际习惯,《北京理算规则》又规定:船舶因本航程中的意外事故,为了安全地完成航程必须修理时,在修理港合理停留期间所产生的某些额外费用和损失也可以列入共同海损。
为了提高理算工作的效率,《北京理算规则》规定:共同海损理算应尽量简化,避免繁琐的手续和计算;理算书应力求简明扼要,便于执行;对于案情简单的案件,可以作简易理算?欢杂诠餐K鸾鸲罱闲〉陌讣鞯弥饕泄胤降耐猓梢圆唤欣硭恪?
关于共同海损的范围,《北京理算规则》概括为:①为了抢救船舶和货物等而造成的船、货等合理损失;②船舶驶入避难港的额外费用;③船舶由于驶往避难港而延长航程和在避难港额外停留期间支付的船员工资和给养,以及消耗的燃料和物料的费用;④救助费用,抢卸和重装货物等的费用以及其他额外费用。根据对共同海损范围的这一规定,共同海损以存在共同危险为前提,以求得共同安全为目的,不包括为了安全续航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为了照顾国际习惯,《北京理算规则》又规定:船舶因本航程中的意外事故,为了安全地完成航程必须修理时,在修理港合理停留期间所产生的某些额外费用和损失也可以列入共同海损。
为了提高理算工作的效率,《北京理算规则》规定:共同海损理算应尽量简化,避免繁琐的手续和计算;理算书应力求简明扼要,便于执行;对于案情简单的案件,可以作简易理算?欢杂诠餐K鸾鸲罱闲〉陌讣鞯弥饕泄胤降耐猓梢圆唤欣硭恪?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