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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arrying charges
土地持有费
2)  land-hold right
土地持有权
3)  land holder
土地持有者
4)  land held by the Government [formerly known as land held by the Crown]
政府持有的土地(前称官方持有的土地)
5)  The fee of using state-owned land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
6)  land held from the Crown
持有从官方取得的土地
补充资料: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


用前年产值的3一6倍计。年产值按被征地前三年的平均产量及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2.征用园地、鱼塘、藕塘、养殖场及其他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3.其他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补偿费标准确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该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一6倍计;征用无收益土地,不予补偿。4.被征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情况下,对于多年生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按实际价补偿;对于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1/3补偿;对于成长农作物,按季产值补偿。5.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6.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城市,每征一亩菜地,缴纳7《XX)一1仪众)元;城市人口在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5(X刀一7(拟)元;在京、津、沪所辖县征用为供应直辖市居民吃菜的菜地,也按该标准缴纳;在城市人口不足50万的市,每征用一亩莱地,缴纳30汉)一50以)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做出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土地补偿费】亦称“征地补偿费”。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一定费用,作为对土地投人的经济补偿费用。它包括耕地及其他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其中包括各建筑物或构筑物拆迁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多年生林补偿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各项费用的计算标准是: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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