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ea-damaged goods
海损货
2)  average
海损
1.
Rise estimation and control after average of ship taking places;
船舶发生海损后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3)  breakdown bodies
海损断体
4)  damaged-ship
海损船
5)  average accident
海损事故
1.
Ship’S danger extent forecast in the average accident;
海损事故中船舶危险程度的预报
2.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average accidents of fishing vessels during thepast three years in the area of Qingdao.
本文对青岛地区过去三年中所发生的渔船海损事故进行了调查分析,认为发生海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错误行为,其次是船舶本身的原因和外在环境因素,同时提出预防措施:(1)抓好船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6)  adjustment of general average
海损理算
参考词条
补充资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海损理算暂行规则》
      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制定,供海上运输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或作为中国的惯例,据以进行共同海损理算的规则,简称《北京理算规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为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正确地进行共同海损理算,促进国际贸易与海洋运输的发展,于1969年设立了共同海损理算处,并继而制定《北京理算规则》,1975年1月1日公布施行。它的内容包括前言和共同海损的范围、共同海损的理算原则、共同海损损失金额的计算、共同海损的分摊、利息和手续费、共同海损担保、共同海损时限、共同海损理算的简化等8条规定。
  
  关于共同海损的范围,《北京理算规则》概括为:①为了抢救船舶和货物等而造成的船、货等合理损失;②船舶驶入避难港的额外费用;③船舶由于驶往避难港而延长航程和在避难港额外停留期间支付的船员工资和给养,以及消耗的燃料和物料的费用;④救助费用,抢卸和重装货物等的费用以及其他额外费用。根据对共同海损范围的这一规定,共同海损以存在共同危险为前提,以求得共同安全为目的,不包括为了安全续航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为了照顾国际习惯,《北京理算规则》又规定:船舶因本航程中的意外事故,为了安全地完成航程必须修理时,在修理港合理停留期间所产生的某些额外费用和损失也可以列入共同海损。
  
  为了提高理算工作的效率,《北京理算规则》规定:共同海损理算应尽量简化,避免繁琐的手续和计算;理算书应力求简明扼要,便于执行;对于案情简单的案件,可以作简易理算?欢杂诠餐K鸾鸲罱闲〉陌讣鞯弥饕泄胤降耐猓梢圆唤欣硭恪?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