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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Admission of Foreign Law
承认外国法律效力
1.
Economic Analysis of the Admission of Foreign Law;
承认外国法律效力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2)  legal acknowledgement
法律承认
3)  statutory [英]['stætʃətri]  [美]['stætʃə'tɔrɪ]
法律承认的
4)  de jure recognition
法律承认[拉]
5)  Carefully distinguish between the different legal effects
认真区分不同法律效力
6)  [Latin] de jure recognition
法律上的承认
补充资料: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可以分为:

  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和终止生效的时间。在我国,法律的时间效力无明文规定时,一般在公布之日起生效;有的法律生效时间由立法机关另行规定。法律终止生效的时间有几种不同情况,有的法律本身规定停止生效的日期,到期自行失效;有的法律随着相应的新法律的颁布而失去效力;有的法律以特别的法律文件宣布终止生效等。
  2.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哪些人发生效力的问题。在一般情况,法律适用于全体公民,有的则适用于部分公民,有的也适用于外国人,对人的效力一般在法律上明文规定。
  3.空间效力,指法律适用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范围。全国性的法律一般都适用于主权所及的全部领土,地方性法规只适用于本地区。有的法律则明确规定其生效的地域范围。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