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higher education in India
印度高等教育
1.
Due to the separation of teaching and examining and the influence of other factors, the abuse of the university examination system has led to lower quality and serious waste of higher education in India.
由于实行教考分离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印度大学考试制度的弊端造成了印度高等教育质量较低和浪费现象严重。
3) Indian higher education
印度高等教育
1.
The Indian higher education system has its roots in the system inherited from the British,which is a system of affiliated colleges or universities, based loosely o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structure of the University of London.
在对印度高等教育的研究过程中,任何研究者不能忽略的问题就是印度大学的附属制度。
4) Indian IT vocational education
印度IT职业教育
5) education in Indonesia
印度尼西亚教育
6) Indian s Professional Education
印度的职业教育
补充资料:印度教育
印度是世界上的文明古国之一。印度是个多民族的国家,主要语言有印地语、乌尔都语、泰卢固语、孟加拉语等15种。印地语为国语,英语为官方语言。印度的教育发展有3500多年的历史。印度教育家把它分为 4个时期:①古代时期教育。教育受宗教的影响极大(见古代印度教育)。②中古时期教育。穆斯林教育盛行。③英属殖民地时期。教育英国化,按英国模式办学。④1947年独立以后。印政府有计划地发展现代教育,使印度从发展中国家的教育水平提高到先进工业化国家的教育水平。独立后的印度宪法对教育事业的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作了明确的规定。宪法规定,国家要尽力为所有儿童提供免费教育和义务教育到14岁。普通教育发展较快。在第一个教育发展五年计划期间(1955~1959),6 ~9岁的儿童中仅有55.8%入学;而到第六个教育发展五年计划期间(1980~1984),入学人数将达到110.0%(其中包括超龄儿童)。
教育行政 独立后的印度是联邦制国家。宪法规定教育行政分为中央、邦和地区几级,以邦一级为主。中央和邦教育部根据教育专家提出的建议,制定教育计划与革新方案,付诸实践。中央教育部对各邦教育部起顾问作用。中央教育部主管直辖区的教育、国家重点大学与科技机构、全国教育发展计划及国际文化教育科学的交流活动等。各邦有自主权,依据宪法规定实施普及义务教育;所有公民在受教育机会方面平等;在学校中可自由选择不同的语言讲课;邦教育部可制定本邦的教育政策。各邦教育部门主管中小学教育,但对高等教育也有很大的影响。地区一级的教育机构主要负责初等教育教育的自主权,在拉贾斯坦及马德拉斯等邦已下放到街道一级。学校管理制度不统一,可以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各类学校的具体条件而有所区别。
宪法规定教育经费主要由国家预算、各邦和中央直辖区经费中拨款,各地社团组织也可提供适当的教育费用。据1978~1979年统计,邦教育经费占国家总支出的4.68%;直辖区教育经费占国家总支出的12.4%。直辖区的教育是最发达的,特别是首都新德里的教育为全国的范例。
学制 印度学制结构不统一。一至四年级或五年级,有的称为小学教育阶段(如在旁遮普邦),也有称为初级小学教育阶段(如在古吉拉特邦);五至七年级或六至七年级称为中等教育(在旁遮普邦),或称为高级小学教育(在古吉拉特邦),也有称为高年级基础教育或初级中学教育阶段(在北方邦)。一至五年级通常招收6 ~11岁儿童入学,六至八年级招收11~14岁学生。儿童入学年龄有的邦为 5岁,有的邦为 6岁。其他阶段的教育结构也因邦而异。
1968年,印度政府认为,全国各地的学制大体一致的好处多。于是大力推广10·2·3学制。"10"代表普通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 2"代表高中阶段,有的邦把它放在中等教育内,有的邦则附属于高等教育的预科。" 3"代表高等教育阶段。新学制有利于普及10年义务教育;能够用二年时间分别做好学生升学或就业的分科准备;也有利于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与劳动力的供求平衡。从教育改革的趋势看,新学制将通过各邦试行后,逐步成为印度全国性的主要学制。
教育行政 独立后的印度是联邦制国家。宪法规定教育行政分为中央、邦和地区几级,以邦一级为主。中央和邦教育部根据教育专家提出的建议,制定教育计划与革新方案,付诸实践。中央教育部对各邦教育部起顾问作用。中央教育部主管直辖区的教育、国家重点大学与科技机构、全国教育发展计划及国际文化教育科学的交流活动等。各邦有自主权,依据宪法规定实施普及义务教育;所有公民在受教育机会方面平等;在学校中可自由选择不同的语言讲课;邦教育部可制定本邦的教育政策。各邦教育部门主管中小学教育,但对高等教育也有很大的影响。地区一级的教育机构主要负责初等教育教育的自主权,在拉贾斯坦及马德拉斯等邦已下放到街道一级。学校管理制度不统一,可以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各类学校的具体条件而有所区别。
宪法规定教育经费主要由国家预算、各邦和中央直辖区经费中拨款,各地社团组织也可提供适当的教育费用。据1978~1979年统计,邦教育经费占国家总支出的4.68%;直辖区教育经费占国家总支出的12.4%。直辖区的教育是最发达的,特别是首都新德里的教育为全国的范例。
学制 印度学制结构不统一。一至四年级或五年级,有的称为小学教育阶段(如在旁遮普邦),也有称为初级小学教育阶段(如在古吉拉特邦);五至七年级或六至七年级称为中等教育(在旁遮普邦),或称为高级小学教育(在古吉拉特邦),也有称为高年级基础教育或初级中学教育阶段(在北方邦)。一至五年级通常招收6 ~11岁儿童入学,六至八年级招收11~14岁学生。儿童入学年龄有的邦为 5岁,有的邦为 6岁。其他阶段的教育结构也因邦而异。
1968年,印度政府认为,全国各地的学制大体一致的好处多。于是大力推广10·2·3学制。"10"代表普通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 2"代表高中阶段,有的邦把它放在中等教育内,有的邦则附属于高等教育的预科。" 3"代表高等教育阶段。新学制有利于普及10年义务教育;能够用二年时间分别做好学生升学或就业的分科准备;也有利于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与劳动力的供求平衡。从教育改革的趋势看,新学制将通过各邦试行后,逐步成为印度全国性的主要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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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