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he race vocal
高师民族声乐
3) National vocal music
民族声乐
1.
On Scientific Value of Chinese National Vocal Music as Compared with Western Vocality;
从中西声乐对比看民族声乐的科学价值
2.
Chinese national vocal music has its 3 peculiar aesthetic characteristics: 1.
中国民族声乐有着独特的审美特征:以"情"为核心内涵,以"字正腔圆"为审美取向,"声音"音色的选择具有独特性,并且具有"润腔"特征。
3.
WANG Zhi-xin has opened a new way of national vocal music by consulting traditional folk art,original folk tone and traditional opera,adopting western music art factors and using modern composition skills.
王志信以家传户诵的历史故事、民间传说或神话传说为音乐题材,充分借鉴传统的曲艺、原生态民歌音调和戏曲唱腔的艺术营养,有效汲取西方音乐艺术因素,并大胆运用现代作曲技巧,作品的调式、调性、速度、节拍和节奏灵活多变,改变原民歌结构单一、无法包容丰富内容的不足,走出了一条新的民族声乐创作之路。
4) Chinese national vocal music
民族声乐
1.
The aesthetic aroma in Chinese national vocal music lies in the combination of two principle aesthetic systems,which are composed of language presentation,and the inclination of mode respectively.
中国民族声乐的韵味美是构筑在两大基本美学思想之上的,即语言的表现和曲情的表达。
2.
At present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national vocal music is still constrained by the academistic "Western or Chinese" controversy.
中国民族声乐发展到今天,仍旧摆脱不了学院派们关于“中西”之间的论争,这无形中忽略了民族声乐范畴中诸多来自民间的丰富多彩的内容。
3.
This paper does research in the construction of Pluralism Chinese national vocal music from the development of new folk song.
民族声乐艺术伴随着中国民族文化的发展大约已有五千多年的历史。
5) folk vocality
民族声乐
1.
Its characteristics help the Chinese folk vocality development, but in the meanwhile it abandons the individual factors in traditional way, then it show the simplify phenomenon of every one singing as the same.
这种特征和取向促进了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展,但又放逐了对中国民族声乐或中国传统唱法中的那些个性化因素,进而出现单一化、千人一面的趋同现象。
2.
Modern folk vocality is a new form of vocality, which is different from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vocality and from the western bel canto.
现代民族声乐既不同于中国传统声乐,更不同于西方的“美声”,它是一种新的声乐形式。
3.
The cultural orientation of folk vocality is firstly the issue of its cultural identity recognition.
民族声乐的文化定位首先是其文化身份的识别问题。
6) National Vocality
民族声乐
1.
Exploration of “Origin” and Study of “its Schoolings”——Explanation of National Vocality in Anthropology;
试论民族声乐的传承与发展
2.
Especially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 the National Vocality has rapidly developed, and a large number of people’favorite singers come forth.
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声乐的发展突飞猛进,涌现出了一大批深受老百姓喜爱的歌唱家,80年代初,彭丽媛以一曲《在希望的田野上》深入人心,并带着希望一路走向辉煌。
3.
The 20th century is the very important period to the national vocality.
20世纪是民族声乐发展的重要时期。
补充资料:保障一切散居少数民族成分的民族平等权利
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各少数民族除有一定聚居区外,有的民族还有一部分甚至大部分散居在全国各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他们长期忍受着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有的为了谋求生存,故意隐瞒其民族成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剥削阶级被消灭,产生民族压迫的根源已不存在,由于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长期和汉族居民生活在一起,在当地人口中所占比例又很小,其民族平等权利往往被忽视。而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民族散居的现象将越来越普遍,因此,切实保障一切散居少数民族成分的民族平等权利,对贯彻执行民族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障散居少数民族成分的民族平等权利,1952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了《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对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参加各种人民团体和各种职业等权利,均予以法律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如遭受民族歧视、压迫或侮辱,有向人民政府控诉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对此种控告须负责予以处理;对于歧视、压迫或侮辱行为严重者,应依法予以惩治。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在享受民族平等权利遇到困难无法解决时,可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适当帮助。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重申,必须认真做好散居少数民族工作,切实保障他们的民族平等权利。
散居少数民族除了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各项权利和义务以及民族平等权利之外,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中,都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和干部参加。为了保障散居少数民族都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参加所在地区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散居的少数民族应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在凡是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应当建立民族乡,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还从散居少数民族的实际出发,大力帮助散居少数民族培养本民族出身的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在招工、征兵和招收各种工作人员时,对散居少数民族给予适当的照顾;扶持和发展散居少数民族的林、 牧、渔业和传统的工艺品生产; 帮助散居少数民族办好民族中小学、民族师范学校和各类职业学校;尊重散居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尽可能满足他们生产、生活上的特殊需要;对他们的节日所需物资的供应也给予适当照顾。
保障一切散居少数民族平等权利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散居地区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调动了少数民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积极性。
为了保障散居少数民族成分的民族平等权利,1952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了《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对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参加各种人民团体和各种职业等权利,均予以法律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如遭受民族歧视、压迫或侮辱,有向人民政府控诉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对此种控告须负责予以处理;对于歧视、压迫或侮辱行为严重者,应依法予以惩治。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在享受民族平等权利遇到困难无法解决时,可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适当帮助。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重申,必须认真做好散居少数民族工作,切实保障他们的民族平等权利。
散居少数民族除了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各项权利和义务以及民族平等权利之外,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中,都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和干部参加。为了保障散居少数民族都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参加所在地区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散居的少数民族应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在凡是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应当建立民族乡,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还从散居少数民族的实际出发,大力帮助散居少数民族培养本民族出身的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在招工、征兵和招收各种工作人员时,对散居少数民族给予适当的照顾;扶持和发展散居少数民族的林、 牧、渔业和传统的工艺品生产; 帮助散居少数民族办好民族中小学、民族师范学校和各类职业学校;尊重散居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尽可能满足他们生产、生活上的特殊需要;对他们的节日所需物资的供应也给予适当照顾。
保障一切散居少数民族平等权利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散居地区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调动了少数民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积极性。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