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he interpretation of "Lao Zi
人法自然
2) personal law of the physical person
自然人属人法
1.
The personal law of the physical person is a country s law which lastingly governs the physical person s legal relationship with the country.
文章认为 ,自然人属人法就是与一个自然人有密切关系的、持久地决定该人的法律关系的那个国家的法律 ,它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即时间上对自然人的持久决定性、空间 (即法域 )上的密切关联性、内容上的直接的人身关联性 ;当代属人法呈现出两个明显的历史发展趋势 ,即本国法原则大为弱化 ,住所地法原则得到加强的趋势和传统的属人法领域受最密切联系原则影响越来越广泛和深入的趋势。
3) Population Natural-increasing model
人口自然增长法
4) "nature sets the law for man"
自然为人立法
1.
Within the context of worldwide ecological crisis and globalization of human existence,current humanism lays its roots in the theories of “nature sets the law for man” and “man protects the law for nature”.
在世界性生态危机和全球化生存语境之双重背景下,当代人道论的存在论根基是“自然为人立法,人为自然护法”。
5) "man protects the law for nature"
人为自然护法
1.
Within the context of worldwide ecological crisis and globalization of human existence,current humanism lays its roots in the theories of “nature sets the law for man” and “man protects the law for nature”.
在世界性生态危机和全球化生存语境之双重背景下,当代人道论的存在论根基是“自然为人立法,人为自然护法”。
6) The Natural Person in Civil Law
民法上的自然人
补充资料: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
由有志于自然保护的各国家成员、其他合作机构和有关的科学工作者组成。建于1948年。多年来,它与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联合国各机构、各区域性组织和其他重要团体密切合作,开展全球性自然资源保护活动,属下有包括116个国家的537个会员组织。联盟大会、理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是其管理机构。执行机构为秘书处,总部设在瑞士的格兰德。下设由150多名专家组成的6个专业委员会,即:生态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环境规划委员会,环境政策、法律、行政管理委员会,国家公园及保护区委员会;另外还有各种特设小组或由著名专家为审议重大问题而组成的顾问小组。联盟在非洲、中南美洲、北美洲与加勒比海、东亚、西亚、澳大利亚及大西洋、东欧、西欧等 8个地区还设区域顾问。联盟秘书处负责指导、督促各委员会及各区顾问的工作;推动各项计划的实施;支持各种项目的实施;组织制订保护法规等。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每3年召开一次,选举新的主席和执行主席,研讨各种有关自然保护的技术问题。1979年,中国以国务院环境保护办公室的名义参加这个国际组织。1984年10月 5日联盟理事会第15次会议,通过决议接纳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为联盟非政符团体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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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