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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reatment Payments
待遇给付
2)  payment treatment
给付待遇
3)  reciprocal payment against delivery
对待给付
4)  pay [英][peɪ]  [美][pe]
工薪,待遇,付清
5)  accord (a country) most-favoured-nation treatment
给予最惠国待遇
6)  impossibility of delivery
难为对待给付
补充资料:死亡与遗属社会保险的待遇给付


死亡与遗属社会保险的待遇给付


  【死亡与遗属社会保险的待遇给付】死亡与遗属保险待遇,因其形成原因不同而分为两大类的给付标准。一种是因工死亡,另一种是非因工死亡。前者已在工伤保险中有所介绍,故此只对非因工死亡,即因疾病、非因工负伤所致的死亡与遗属保险制度给予介绍。 1.待遇给付的资格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应有权威医疗机构开具的因病、伤亡的证明文件,并报送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2)供养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明,确属与死亡劳动者有供养关系,并确为直属亲属; (3)供养直系亲属的年龄条件,如未成年子女的年龄、遗婿的年龄等; (4)供养直系亲属的身体健康条件,如是否病残等; (5)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缴费年限及其数额,在实行投保制度的国家里,劳动者只有符合法定的投保及缴费条件,其遗属才能享领社会保险待遇; (6)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一般是供养人数越多,抚恤待遇越高,但最高不能超过死者的原工资收人,或养老金给付的标准。 2.待遇给付的标准与期限死亡与遗属保险待遇的给付项目,一般包括丧葬费和遗属抚恤金两类。 (l)丧葬费。给付标准是按照相当于死亡劳动者生前一定月数的工资额确定,一般为1一3个月的标准工资。 (2)遗属抚恤金。给付标准的确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按照相当于死者生前一定月数的工资额及供养直系亲属人数而定;二是按照死者生前的工资、养老金或伤残抚恤金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发给死者配偶的标准,与发给孤儿的标准也有不同。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是采用后一种计发办法,标准一般为死者生前工资的50%一75%。对于父母一方死亡的子女一般支付标准为50%或以下;父母双亡的孤儿支付标准为50一100%之间。 关于上述保险待遇的给付期限,根据不同的给付项目而定。如丧葬费均为一次性给付,而遗属抚恤金则多采用定期按月给付的方式,但也有一些国家是一次性支付。从给付期限上看,则有以下几点要求: (l)供养的配偶是否再婚,未再婚者可享受到死亡时止; (2)若配偶再婚,即停止支付待遇; (3)所供养的年轻配偶,当其子女到达规定年龄后,即停发或减发待遇; (4)抚养的子女可享受到成年年龄或从正规学校(规定的级别)毕业时止; (5)凡身有残疾的供养直系亲属其享受待遇的期限不受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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