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General financial-rights
通用财权
2) Ius commmercii
贸易权,通商权,财产权
3) general financial report
通用财务报告
1.
Tangibles are suited to general financial report, while intangibles are fit for intellectual capital report.
有形资产的本质是有形的物质,无形资产的本质是无形的知识,本质的不同决定了双方的性质也截然不同,由此导致了二者的报告模式存在巨大差异,有形资产一般通过通用财务报告对外反映和报告,无形资产则通过智力资本报告对外反映和报告。
4) General Financial Strategy
通用财务战略
5) UFS Universal Financial System
通用财务系统
6) All-purpose financial statement
通用财务报表
补充资料:财权
各级政府部门对财力所具有的支配权,即控制、管理、使用权。有一级政权,就有一级事权,就需要一级财权作保证,财权的大小取决于可支配资金数量的多少,可支配的资金多,则财权就大,反之则小。中国财政管理体制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一定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建设任务,就要掌握一定的财力,也就享有一定的财权。中国处理财权所坚持的原则为:集权与分权相结合,财权与事权相统一。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经济发展又极不平衡,要实现党和国家的政治目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求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中央政府要对全社会的政治、经济事务进行宏观调控,就必须要集中相当的财力作保证,而地方政府具体组织地方的社会、经济事务,也应享有相应的财权。正确处理财权的集中与分散的关系,财权和事权的关系,对调动各级政府部门的积极性,促进我国政治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央必须相对集中全国的财权,强化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集中财力,确保重点建设。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为这一决策提供了保证。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