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he Constitution of Japan
《日本国宪法》
2)  Japan Constitution
日本国宪法
1.
Japan Constitution is also called as the Peace Constitution.
《日本国宪法》又称“和平宪法”,是二战结束后,美国对日本进行“非军事化”和“民主化”改革的成果,也是这次改革成果最终以国家根本大法形式的确认和巩固、。
3)  The Ninth Item of the Japanese Constitution
日本国宪法第九条
4)  Ri(日)
1.
Discussion on the Reasons for Ri(日) of J in Midi(金日磾) Being Pronounced "Mi";
再说“金日磾”的“日”字为什么读mì
2.
The essay make some new point to the explaination of Ri(日)?Su( 夙)?Wai(外)?Long(龙)on the《Shao Wen Jie zi》.
本文对《说文解字》中日、夙、外、应四个字的解释做了新的论证。
5)  sun
1.
A Research into Cultural Causes of "Valuing Moon Above Sun" in Poetic Images;
诗词意象中“重月轻日”现象的文化成因探析
2.
The Chinese myths of the sun and the moon contain the system of the national spirit, which is established by the symbolic prototypes.
在中国的日月神话中 ,蕴涵了一个由象征原型建构起来的民族精神模式 :一是太阳神话的象征原型 ,由日神帝俊转化而成的三足“乌” ,熔铸了父神创造万物的理性进取精神 ;二是月亮神话的象征原型 ,由月神常羲转化而成的母神嫦娥以及作为生殖神的蟾蜍、兔子 ,整合了母神通过生育而实现的种族不死的永恒精神 ,汉魏六朝之际形成的桂与吴刚神话 ,则把这种追求永恒的精神落实到了个体之上 ;三是日月和合的象征原型 ,它代表了刚刚摆脱无意识之“水”后所形成的对永恒之进取的文化新人的产生。
6)  sunrise and sundown
日出日落
参考词条
补充资料:《日本国宪法》
《日本国宪法》
Constitution of Japan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军占领初期制定的宪法。1946年11月3日公布,1947年5月3日开始生效。全文除前言外包括天皇、放弃战争、国民的权利与义务、国会、内阁、司法、财政、地方自治、修订、最高法规和补则共11章,计103条。根据这部宪法,日本由战前具有浓厚军国主义、封建主义色彩的立宪君主制改为责任内阁制的代议民主制,在国家体制上发生了重大变化。宪法确认主权属于国民,国家机构按三权分立原则建制,否定了天皇主权。凡天皇有关国事的一切行为,如召集国会、解散众议院、公告举行国会议员的总选举等,都必须由内阁建议并得到内阁的承认,由内阁负责。原来的帝国议会改称国会,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组成。两院议员均经国民普选产生。国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唯一的立法机关。行政权属于内阁。内阁由内阁总理大臣及各国务大臣组成。内阁对国会负连带责任。内阁在众议院通过不信任案或信任案遭到否决时,可以按法定程序解散众议院,重新举行众议院议员总选举;如10天内不解散众议院,则必须总辞职;同时,在众议院议员总选举后第一次召集国会时,内阁也必须总辞职。宪法还确认:一切司法权属于最高裁判所及下级裁判所,所有法官独立行使职权,只服从宪法和法律。最高裁判所具有“违宪审查权”(见违宪审查),对于一切法律、命令、规则以及处分是否符合宪法,有权审查并作出裁决;它统辖各级裁判所的行政和人事,并具有裁判所规则制定权。对法官的罢免控诉,由国会两院议员组成的弹劾法院受理。宪法也专门规定了国民的权利与义务,确认国民享有的一切基本人权不受妨碍,全体国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选举和罢免公务员是国民的固有权利等  。宪法确认“地方自治体”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享有管理财产、处理事务以及执行行政的权能。此外,宪法还特别规定了关于放弃战争的条款。
   
   

《日本国宪法》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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