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ncient porcelain industry
古代制瓷业
1.
The author has gained five enlightenments to modern ceramic economic management by the study and thoughts about the practice of Chinese ancient porcelain industry.
通过对中国古代制瓷业的管理实践经验的研究和总结 ,从中获得了对现代陶瓷经济管理方面有益的五点启示 ,认为这些古代制瓷管理实践经验不仅初步具备了现代管理思想的雏形 ,而且对现代陶瓷管理还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2) the Porcelain making industry in Five Dynasty
五代制瓷业
3) industry of china-making in Yuan Dynasty
元代制瓷业
4) Ancient fake porcelain
古代仿古瓷
6) ancient agriculture
古代农业
1.
This essay demonstrates the practical meaning the ancient agriculture has on the exploitation of modern agriculture from the following four aspect: attaching importance to agriculture is an essential state policy, encouraging and rewarding cultivating is the prerequisite, building irrigation for century plan, and promoting agriculture technology is the guarantee.
文章从重视农业是基本国策 ,奖励耕垦是前提 ,兴修水利是百年大计 ,推广农业技术是保障等四个方面叙述了学习古代农业发展史的现实意
补充资料:古代罗马大地产制
古代罗马的土地所有制。"大地产"一词的拉丁文为latifundium,由latus(意为广阔)和fundus(意为地产)复合而成。大地产有的连成一片,也有的分散于多处。
公元前 2世纪,罗马成为地中海霸国,领土迅速扩张,公有地猛增。监察官主持出租甚至拍卖公有地。元老和骑士通过购买、承租公有地和兼并小农土地,占有数百乃至数千尤格(1尤格合1/4公顷)的大片田产。格拉古兄弟改革中推行的限制占有公有地的措施,以及公元前 1世纪内战时期广泛采用的没收政敌地产和安置老兵的措施,曾一度抑制了大地产制的发展。随着罗马帝国的建立和领土的进一步扩张,从公元 1世纪起大地产制日益盛行,2~5世纪成为整个地中海地区重要的土地所有制形式。皇室是最大的土地所有者,在许多地方拥有大地产。私人大地产也日益发展。由于 3世纪危机及其后的战乱和苛税,自治市内的中、小土地所有者纷纷破产,更有利于大地主兼并土地。
大地产的经营形式因时因地而异。在公元前 2~公元 1世纪,罗马奴隶占有制经济的繁荣是与使用奴隶劳动的中、小农庄的兴旺联系在一起的。在中部意大利土质肥沃、交通方便地带,多建立面积100~200尤格的中型农庄(Villa),设置管庄人员,利用奴隶劳动,种植葡萄、橄榄等经济作物,从事商品性的专业化生产。在南部意大利,多粗放经营的大片牧场,名萨尔图斯(Saltus)。意大利比较偏远地区的农田则出租给自由佃农耕种。在西西里和阿非利加省,主要是奴隶制的大型谷物庄园。大地产主往往同时有多处地产,并兼采各种经营方式。后来由于奴隶反抗加剧,使用奴隶生产变得无利可图,中型农庄趋于衰落。许多大地产被分成小块出租给隶农和其他类型的小农。只有少部分大地产仍然采取集中经营方式,使用奴隶和服劳役的隶农劳动。公元 2世纪开始出现带有越来越明显的自然经济性质的大庄园,这种庄园中有为其自身需要服务的手工业作坊。随着奴隶占有制生产方式危机的不断深化,城市日趋衰落,商业萧条,大地产的闭塞性和独立性日益增长,有的庄园中开始出现集市。独立于城市之外的私人大地产,不仅蚕食城市公有地,而且通过庇护制兼并中、小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使越来越多的隶农固着在土地上。3~5世纪罗马帝国各地大庄园的发展和隶农人身依附程度的加深,标志着奴隶占有制社会内部封建生产方式的因素逐渐增长。
公元前 2世纪,罗马成为地中海霸国,领土迅速扩张,公有地猛增。监察官主持出租甚至拍卖公有地。元老和骑士通过购买、承租公有地和兼并小农土地,占有数百乃至数千尤格(1尤格合1/4公顷)的大片田产。格拉古兄弟改革中推行的限制占有公有地的措施,以及公元前 1世纪内战时期广泛采用的没收政敌地产和安置老兵的措施,曾一度抑制了大地产制的发展。随着罗马帝国的建立和领土的进一步扩张,从公元 1世纪起大地产制日益盛行,2~5世纪成为整个地中海地区重要的土地所有制形式。皇室是最大的土地所有者,在许多地方拥有大地产。私人大地产也日益发展。由于 3世纪危机及其后的战乱和苛税,自治市内的中、小土地所有者纷纷破产,更有利于大地主兼并土地。
大地产的经营形式因时因地而异。在公元前 2~公元 1世纪,罗马奴隶占有制经济的繁荣是与使用奴隶劳动的中、小农庄的兴旺联系在一起的。在中部意大利土质肥沃、交通方便地带,多建立面积100~200尤格的中型农庄(Villa),设置管庄人员,利用奴隶劳动,种植葡萄、橄榄等经济作物,从事商品性的专业化生产。在南部意大利,多粗放经营的大片牧场,名萨尔图斯(Saltus)。意大利比较偏远地区的农田则出租给自由佃农耕种。在西西里和阿非利加省,主要是奴隶制的大型谷物庄园。大地产主往往同时有多处地产,并兼采各种经营方式。后来由于奴隶反抗加剧,使用奴隶生产变得无利可图,中型农庄趋于衰落。许多大地产被分成小块出租给隶农和其他类型的小农。只有少部分大地产仍然采取集中经营方式,使用奴隶和服劳役的隶农劳动。公元 2世纪开始出现带有越来越明显的自然经济性质的大庄园,这种庄园中有为其自身需要服务的手工业作坊。随着奴隶占有制生产方式危机的不断深化,城市日趋衰落,商业萧条,大地产的闭塞性和独立性日益增长,有的庄园中开始出现集市。独立于城市之外的私人大地产,不仅蚕食城市公有地,而且通过庇护制兼并中、小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使越来越多的隶农固着在土地上。3~5世纪罗马帝国各地大庄园的发展和隶农人身依附程度的加深,标志着奴隶占有制社会内部封建生产方式的因素逐渐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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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