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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hinese county reform
中国县制改革
2)  Chinese taxes reformation
中国税制改革
1.
Entry WTO will affect the course of Chinese taxes reformation directly.
加入WTO,将直接影响并促进中国税制改革的进程。
3)  China's reform
中国改革
4)  Chinese reform
中国改革
1.
The Moving Dissect and the Influence of Chinese Reform;
中国改革的动态剖析及影响
2.
Chinese reform advances along the proper order of economical-politics-culture-society deciding the certainty of the problems.
中国改革沿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基本路径依次前进,决定了中国改革必然会出现一定的问题。
5)  China Reform
中国改革
1.
Economist,Economics and China Reform;
经济学家、经济学与中国改革
6)  system reform at county level
县级体制改革
补充资料:县制
      民国时期初级地方行政组织制度。初无全国统一制度。1913年1月8日北洋政府《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公布后,正式改称县行政长官为县知事,县行政机关为县知事公署。县知事由民政长呈内务总长提请国务总理荐请大总统任命,具有依法执行县行政事务等职权。县知事公署依县的大小和事务繁简分置二至四科,每科设科长一人,科员二至四人,同为佐治员,并设技士等襄办县政。另设公款局、劝学所(后改称教育局)、劝业所(后改称实业局)、警察所等署外行政机关。县以下组织,北方各省多划分为城、镇、乡,南方各省多划分为市、乡。
  
  1929年6月5日和1930年7月7日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公布和修正公布《县组织法》,改称县知事为县长,县知事公署为县政府。县政府设县长一人,由民政厅提出合格人员二至三人,经省政府委员会议决任用,任期三年,政绩优良者得连任。其职权为综理县政,监督所属机关及职员和主持县政会议等。又设秘书一人,分置一至二科,各科设科长一人,科员二人或四人。秘书、科长由县长遴请民政厅委任,科员由县长委任。县政府之下设公安、财政、建设、教育等局,各局设局长一人,由县长遴请省政府核准委任。县以下组织划分为区、乡(镇)、闾、邻。
  
  此后,为了提高县长权力和加强对基层行政组织的控制,南京国民政府曾多次实行县制改革。1939年 9月19日,西迁至重庆的国民政府行政院公布《县各级组织纲要》(通称"新县制")。规定县为自治单位,分三至六等。县政府裁局改设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军事、地政、社会各科,置秘书、科长、指导员、督学、警佐、科员、技士、技佐、事务员、巡官等。县设参议会,由各乡(镇)民代表会各选举一参议员组成。县参议会暂不选举县长。区署为县政府辅助机关,代表县政府督导各乡(镇)办理行政及自治事务。县下为乡(镇),乡(镇)内废闾、邻,改按保、甲编制。县和乡均为法人。此制延至1949年,随着南京国民政府的垮台而被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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