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位于素有“丹青之乡”、“歌舞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坐落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塞外历史文化名城乌鲁木齐市,是西北地区惟一的一所综合性多民族高等艺术学府,立足自治区并面向全国招生。
新疆艺术学院的前身是1951年西北艺术学院新疆少数民族艺术系(西安),1954年并入新疆学院(新疆大学前身)艺术系,1958年在新疆大学艺术系基础上成立新疆艺术学校,1960年成立新疆艺术学院,1962年在全国院系合并中调整为新疆艺术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恢复成立新疆艺术学院。2000年获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0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合格验收。自新疆艺术学院正式成为一所独立院校以来,经过近二十年的建设,已逐步发展成为西北地区惟一的一所地方特色显著、民族特色浓郁、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院目前有校本部、西校区两个校区。现有占地总面积近110098万平方米(约165亩),建筑总面积近130743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及辅助教学场所58825平方米,学生宿舍29805平方米,职工住宅40942平方米,教室总面积19422平方米,有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电化教室23间,图书馆总面积6529平方米,藏书16万余册,电子阅览室2间,室内外运动场总面积8747平方米。新落成的西北地区一流的专业音乐厅,为我院师生和广大市民提供了良好的艺术实践舞台和欣赏高雅音乐的场所。有教学用计算机597台,有1个拥有21台专业计算机设计工作室,多媒体教室座位数300个,有先进的现代化教学设施、完备的教学手段。力求为学院学生和教职员工创造最好的条件进行学习和研究。
学院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舞蹈学院、影视戏剧学院、文化艺术管理系、附属中等艺术学校以及预科、基础课2个教学部,内设13个职能处(室)。同时设有新疆民间美术研究所、新疆民族音乐研究中心、新疆石窟艺术研究所、民族乐团、实验交响乐团、合唱团和青年实验演出团等科研、演出机构。
有普通本科、成人专升本、成人大专、普通中专(附中)等办学层次。按教育部1998年新颁布的专业目录,现有20个本科专业(33个方向)。2003年音乐学被评为自治区艺术类惟一的重点学科。
全院现有教职工603人,大学部专职教师218人。专任教师中有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人,教授14名,副教授89名;博士5人、硕士4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20余名。
目前,学院各层次全日制在籍学生4000余人。其中,外国留学生、进修生11人,普高类本科2185人,成教类306人,预科238人,附属中专1404人。
《新疆艺术学院学报》汉文版、维文版为面向全国发行的学术性期刊。
学院近五年完成和在研科研项目89项,其中国家级课题3项,省部级课题13项;正式出版学术专著9部;发表论文1017篇;科研促教学效果明显。新疆艺术学院十分重视借鉴世界各国艺术教育的经验,积极开展各项对外交流活动。近年来,一大批教师通过各种形式赴国外学习、举办画展、参加国际大赛等,提高了我院的国际知名度。相继与美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泰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多所大学和文化艺术单位建立了正常的友好交流关系,接待了众多的海外艺术界和教育界的朋友来校讲学、参观、交流等。
自1951年著名舞蹈艺术家康巴尔汗创办西北艺术学院新疆少数民族艺术系(西安)以来,在半个世纪中,涌现了如舞蹈家康巴尔汗、油画家哈孜•艾买提等著名的教育家和艺术家。他们不仅为中国民族艺术的崛起作出过特殊的奉献,也为今天新疆艺术学院的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