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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ax contract
税收合同
1.
Tax contracts reflect the idea of dynamism and unification.
税法上虽然以税收法定主义为其最高原则,但税收合同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前提是不能消除法定的纳税义务。
2)  Tax Conspiracy
税收合谋
1.
The Game Analysis and Design of Prevention Mechanism on the Tax Conspiracy;
税收合谋的博弈分析与防范机制设计
3)  Tax revenue cooperation
税收合作
1.
Tax revenue cooperation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economy and trading cooperation in the world, it has a vital position to the promotion of economy and trading exchanges between countries.
税收合作是世界各国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促进国家间的经贸交流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4)  The Tax-Law Contract
税法合同
5)  deemed tax revenue
视同税收收入
1.
Considering the great fees out of tax in China and the definition of tax range unde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this article introduce deemed tax revenue basing on lots of theories and articles.
考虑到我国大规模的税外费收入和主要国际组织对税收范围的划分,本文在大量理论和其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视同税收收入的概念,并且根据资料的实际情况,界定了视同税收收入的范围。
6)  contractual acceptance
合同验收
补充资料:再保险合同与原保险合同之间的关系


再保险合同与原保险合同之间的关系


【再保险合同与原保险合同之间的关系】再保险合同是以原保险合同为基础的合同,同时又是脱离原保险合同的独立合同。 1.再保险合同是以原保险合同为基础的合同。再保险合同是以原保险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再保险合同的责任、保险金额和有效期均以原保险合同的范围和有效期为限; (2)原保险合同解除、失效或终止,再保险合同也随之解除、失效或终止。 2.再保险合同在法律上是独立的合同。虽然再保险合同源于原保险合同,但并不是原保险合同的从属合同,两者在法律上是各自独立的合同。 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九条指出:“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 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再保险合同有自己的双方当事人即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原保险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被保险人并不是再保险合同的主体。在权利与义务对价方面,原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不能直接向再保险合同的再保险人请求保险金赔偿,他们之间不直接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反过来,再保险人也不得向原保险合同投保人请求交付保险费。原保险人不得以再保险人不履行再保险给付义务为由,拒绝或延迟其对被保险方赔付或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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