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erformance-based salary
绩效薪金
1.
A study of tour guide s performance-based salary system in travel agency: an agency theory perspective;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旅行社导游绩效薪金制度研究——以山东省泰安市为例
2) performance salary
绩效薪酬
1.
On excitation function of performance salary system;
浅议绩效薪酬制度的激励作用
2.
New organizational construction established in New Public Movement is the foundation of performance salary.
绩效薪酬改革的方向是精简薪酬体系和下放薪酬管理职能,建立宽幅弹性薪酬体系和绩效薪酬的指标体系,并在薪酬与绩效之间建立密切的关联方式。
3) pay-for-performance
绩效薪酬
1.
According to Principal-Agent Theory,concern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faculty work,the necessity of pay-for-performance system is discussed.
借助委托代理理论并结合高校教师劳动的特殊性论证了高校教师绩效薪酬制度的必要性,并运用霍曼斯(G。
2.
Not only decided by ability,also decided by the degree of drove,teacher\'s performance is the foundation of deciding pay-for-performance.
教师的工作绩效不仅取决于能力,也取决于受激励的程度,它是计量教师绩效薪酬的基础。
4) salary effectiveness
薪酬绩效
5) Merit raise
绩效加薪
6) Pay-For-Performance Compensation
绩效薪资
补充资料:巴黎公社薪金原则
1871年 3月18日,法国无产阶级在巴黎夺取政权建立公社以后,对政权机构、公共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一切公职人员所实行的薪金制原则。亦称巴黎公社工资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废除旧的国家官吏的高薪和享有的一切特权;从公社委员起一切公职人员只领取相当于一个熟练工人的收入。1871年4月1日的《法兰西共和国公报》公布的法令中说:"考虑到到目前为止,各公共机关里的高级职位由于所得高薪而往往成为钻营的对象,并按谋职者的后台势力来分配;考虑到在真正的民主共和国里,既不应该有高薪的闲职,也不应该有过高的薪额;为此决定:......规定各市政机关职员所得最高薪金每年为6000法郎。"同时,公社委员会在讨论薪金的改革时,明确提出要寻求"使工资和劳动相称的办法",使薪金保持合理的差别。公社规定,国民自卫军总司令的月薪为500法郎,少尉的月薪为150法郎。根据这一精神,一些单位对工资制度做了改革和调整。例如一个电报局把递送员的年薪由 800~1000法郎提高到1400~1600法郎;把核对员的年薪由1000~1200法郎提高到1600~1700法郎,把稽核长的年薪由5000~6000法郎降低到4500法郎,把局长的年薪由 15000法郎降低到5000法郎。卢佛尔武器厂规定,厂长的月薪为 250法郎,车间主任月薪为210法郎,工长为175法郎,工人为150法郎。
对于巴黎公社的薪金原则和措施,K.马克思、F.恩格斯、列宁曾给予高度的评价,认为它体现了无产阶级的民主和平等,说明了公社是真正民主的工人政府。马克思说:"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国家高级官吏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支付给他们的办公费,都随着这些官吏的消失而消失了。社会公职已不再是中央政府走卒们的私有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75页)。恩格斯认为,公社所采取的这个措施是"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样,即使公社没有另外给各代议机构的代表规定权限委托书,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同前,第2卷,第335页)。列宁也说,"对一切公职人员毫无例外地实行全面选举并可以随时撤换,把他们的薪金减低到普通'工人工资'的水平,所有这些简单的和'不言而喻'的民主措施完全可以把工人和大多数农民的利益结合起来,同时也就会成为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桥梁"(《列宁选集》第3卷,第208页)。
由于巴黎公社存在的时间很短,巴黎公社薪金原则未能得到贯彻执行。但其精神对于解决社会主义国家公职人员的薪金问题,是有重要意义的。
对于巴黎公社的薪金原则和措施,K.马克思、F.恩格斯、列宁曾给予高度的评价,认为它体现了无产阶级的民主和平等,说明了公社是真正民主的工人政府。马克思说:"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国家高级官吏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支付给他们的办公费,都随着这些官吏的消失而消失了。社会公职已不再是中央政府走卒们的私有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75页)。恩格斯认为,公社所采取的这个措施是"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样,即使公社没有另外给各代议机构的代表规定权限委托书,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同前,第2卷,第335页)。列宁也说,"对一切公职人员毫无例外地实行全面选举并可以随时撤换,把他们的薪金减低到普通'工人工资'的水平,所有这些简单的和'不言而喻'的民主措施完全可以把工人和大多数农民的利益结合起来,同时也就会成为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桥梁"(《列宁选集》第3卷,第208页)。
由于巴黎公社存在的时间很短,巴黎公社薪金原则未能得到贯彻执行。但其精神对于解决社会主义国家公职人员的薪金问题,是有重要意义的。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