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laim right of the disbandment of the company
解散公司请求权
3) company dissolution
公司解散
1.
The company dissolution is a legal fact that the company which was already established stops its positive business activity, because of the dissolution matter by the law or the regulation stipulates ,and begins to treat with affairs which processes has not brought to completion.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为发生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其积极的业务活动,并开始处理未了结的事务的法律事实。
2.
The first part is about the basic theory of company dissolution, which discusses the concept of company dissolution and its classifications.
第一部分为公司解散的意义与类型,讨论公司解散的概念及其分类,指出公司解散,是已成立的公司基于股东自愿或法律规定的原因进行清算并可能最终消灭其法律人格的过程,并对于和公司解散容易混淆的概念进行了辨析。
5) Right to Compensation for Judicial Torts
司法赔偿请求权
6) right to petition in public law (jus publicum)
公法上请求权
补充资料: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
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
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公司盈余,以使按其所持有的股份取得股利的权利,是股东投资受益权。
公司盈余分配权纠纷的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