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
|
1) Chinese Jurisprudence
中国法学
1.
Conceptual Analysis and Microscopic Proves: An Orientation of Chinese Jurisprudence in the Future——Take up the ball of where will Chinese jurisprudence go;
概念分析与微观论证:中国法学的一个未来面向——接着《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讲
2.
From Idea to Life: the Lost and Found in the Aim of Chinese Jurisprudenc——A thought of Chinese jurisprudence: Where to go;
从思想到生活:中国法学的目的迷失及找回——《中国法学向何处去》所开启的思考
2) jurisprudence of China
中国法学
1.
Deng Zhenglai s Jurisprudence of China: Where to Go makes an uprooted critique to the jurisprudence of China.
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对于中国法学“连根拔起”式的批判的目的,是为了“返回根本”,包括返回生活之根本、返回中国之根本、返回知识之根本。
2.
Based on the critique to jurisprudence of China which made a great progress in the period of 1978-2004, Deng Zhenglai claims a legal philosophy focused on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order and the rightness of social orders.
通过对中国法学自1978年以来26年间的这一个时代的批判,邓正来提出了一种以社会秩序的建构及其正当性为核心问题的中国法律哲学观,其任务是建构一种“中国法律理想图景”。
3) Chinese legal science
中国法学
1.
The Chinese legal science development has already completed the subject establishment basically,entered the criticism and enhancement stage.
中国法学的发展已经基本完成学科的创立与完善,进入批判与提升的阶段。
2.
Chinese legal science is in a progress toward multi-way nowadays.
现时的中国法学正行进在多元路向上。
4) studies of China's Constitution
中国宪法学
5) Chinese grammar study
中国语法学
6) Chinese legal science
法学中国化
1.
The thinking of Chinese legal science——From the view of cultural comparison;
关于法学中国化的思考——从文化比较的视角
补充资料: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是国家级法学研究机构,坐落于北京故宫东北角,景山东麓,是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旧址的一部分。首任所长为张友渔。历任所长王仲方、孙亚明、王叔文、王家福、刘海年、夏勇、李林。现任副所长:陈苏、邵波。 法学研究所的主要使命:一是从事职业法律学术研究;二是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决策研究;三是开展高级法学教育,培养法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接纳海内外进修学者和专家,以及为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研工作者提供高级培训;四是促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法学研究所于1956年筹建,1958年10月设立,时属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1978年改属中国社会科学院。现有11个研究室和10个研究中心,5个由国务院授权的法学博士学科点和9个法学硕士学科点,2份国家级法学期刊,还拥有法学系、图书馆和人权资料中心、杂志社、律师事务所等。至2003年9月,除聘任的海内外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特邀研究员外,受聘在岗的员工共132人。其中,终身研究员(教授)4名,研究员45名,副研究员31名;博士生导师32名,硕士生导师43名。 法学研究所不仅拥有一批享誉海内外的著名学者和精品名作,而且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1995年以来,法学研究所的著名专家先后5次担任中共中央法制讲座主讲人,6次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荣获全国"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并有多位专家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法学研究所还应国家有关部门的委托和邀请,多次参与立法、司法工作和国家级人权对话和交流活动。 长期以来,法学研究所与国家机关、国内外高等院校、国际组织和国内外同行不断建立和发展良好的合作关系,诚交朋友,广结善缘。 法学研究所设立研究中心11个,其中民主问题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为院属实体机构,人权、知识产权和台港澳法三个研究中心为院属所办,另有公法、私法、性别与法律研究、法律咨询与援助、亚洲法、欧盟法中心为所属所办。 法学系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有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和国际法学;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有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和国际法学。另有博士后流动工作站。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