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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nterprise preference
企业偏好
1.
Taking the demands of constructing the harmonious society on university students employment distribution as the background, this paper analyzes on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students employment distribution from the angles of specialty-vocation matching, regional preference, industrial preference and enterprise preference, etc.
以构建和谐社会对大学生就业分布的要求为背景,从专业—职业匹配、区域偏好、行业和企业偏好等角度分析了目前大学生就业分布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大学生就业分布优化的政策建议。
2)  invigoration of enterprise
搞好企业
3)  good firm
好企业
1.
By analysing the motivation,process,and the main factors,which would influence the pricing of mergers,we give out the equilibrium mergers prices and optimal mergers timings of "good firms","intermediate firms" and "bad firms" in mergers.
通过对随机市场下企业兼并的动机、过程的微观机理的深入剖析,对影响兼并定价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分别给出随机市场下有负债的"好企业"增资扩股的均衡条件和最优时机的解析式,以及对"一般企业"和"差企业"兼并的最优时机和均衡价格的解析式,并进行比较静态分析和数值模拟。
4)  project owner preference
业主偏好
1.
Having noticed the defects of the present bidding evaluation,the autors of this paper has set up a more scientific criteria system and developed an improved GAHP based method on the basis of introducing the theory of project owner preference and fuzzy mathematics.
针对现行评标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建立了科学的评标指标体系 ;基于群决策层次分析法 ,引入业主偏好及模糊数学理论 ,提出了更加完善、合理的评标方法 ,并用计算机进行了系统设计 。
5)  employment preference
就业偏好
6)  industrial preference
行业偏好
补充资料: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一部分是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或虽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就金融机构讲,主要指合资的金融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及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金融机构。 对金融机构的征税,分两种方法,对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外国的金融机构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所得税。这里所谓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指: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金额机构、场所,从事经营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2.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取得的下列所得: (l)从中国境内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 (2)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者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延期付款利息等; (3)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的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 (4)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 (5)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 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经营的金融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_L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按2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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