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Gaussian quasi-soliton
高斯准孤子
1.
Study of the interaction of solitons and Gaussian quasi-solitons in propagation;
一阶孤子和高斯准孤子在传输中相互作用的研究
2) Guassian soliton
高斯孤子
1.
Guassian soliton in biased photorefractive crystal;
有偏压光折变晶体中的高斯孤子
3) elliptically Gaussian spatial optical soliton
椭圆高斯型空间光孤子
1.
The elliptically Gaussian spatial optical soliton is found when the input power equal to the critical power.
在强非局域非线性介质的椭圆对称响应函数的特征参量满足一定条件下,得到了一个临界功率,当光束初始输入功率等于临界功率时,可以得到变分椭圆高斯型空间光孤子。
4) family of super-Gaussian spatial optical solitons
超高斯空间光孤子族
1.
Presented is the family of super-Gaussian spatial optical solitons in non-local nonlinear media modelled by 1+1 dimensional non-local nonlinear Schrdinger equation(NNLSE),in the strongly non-local case,an approximate analytical solution is obtained for an arbitrary response function by a variational approach.
运用变分法,对任意实对称响应函数泰勒级数展开取至二阶,得到了1+1维强非局域非线性介质中光束传输的超高斯光束的近似分析解,提出了超高斯空间光孤子族模型。
5) quasi soliton
准光孤子
1.
Research on characteristics about optical soliton and quasi soliton transmitting in SMF;
单模光纤中光孤子与准光孤子传输特性研究
6) quasi-soliton
准光孤子
1.
Influence of high-order effect on quasi-soliton propagation;
高阶色散和高阶非线性效应对准光孤子传输的影响
2.
Numerical analysis of quasi-soliton propagation properties using dispersion compensation;
色散补偿准光孤子传输特性数值分析
3.
The transmission equations of soliton,and of quasi-soliton in dispersion management fiber were simulated by the split-step Fourier method.
用分步傅里叶方法分别对光孤子的传输方程和准光孤子在色散位移光纤中的传输方程进行了数值模拟,模拟结果表明,准光孤子的脉宽比光孤子的窄,在传输中脉冲形状保持不变,更加有利于作通信中的信号载体。
补充资料:准契约的准据法
准契约为契约以外的债务关系,即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同意,由于一方的行为或事实依法律规定所产生的债务关系。就大多数国家而言,准契约包括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其准据法没有区别;有的法律将两者分别加以规定,其准据法也有所不同。
事实发生地法 依大多数国家法律的规定,准契约的准据法为事实发生地法。其理由在于准契约既然由于一方的行为或事实所产生,无因管理行为的实施地、不当得利的给付地就是这种法律关系的所在地,当然是最自然的连结因素(见连结根据),这是一个客观的,不偏袒任何一方的因素,也是实际上最方便的因素,因为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有正当原因和是否发生债务关系,只能根据这个地方的法律的规定。
支配原来法律关系的法律 如果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不是由一个独立的行为或事实所构成,而是由原先存在的法律关系所产生,例如由于代理人的越权或代理关系消灭后所产生的无因管理,由于买卖合同无效或被取消而产生的不当得利,这时就应适用原来支配代理关系及买卖合同的法律来处理这种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即适用支配其所由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而不适用事实发生地法。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事实发生地只是一个偶然的连结因素,而原先的法律关系是决定性的因素。1940年的蒙得维的亚《国际民法条约》第43条末句,和《布斯塔曼特法典》第222条,都采取这个主张。
其他法律 由于侵权行为和准契约都由当事人双方中的一方造成,二者虽有违法与不违法之分,但有的国家对二者不加区别,二者的准据法也没有区别。例如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前加编第25条规定,以侵权行为的准据法为准契约的准据法。在分别规定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的法律中,例如《布斯塔曼特法典》,则规定无因管理依事实发生地法,而不当得利首先依各当事人的共同属人法,无共同属人法时才依给付地法。这种见解受19世纪后期欧洲大陆法系影响,是扩大属人法的适用范围的反映。
判断无因管理财产行为所产生的物权效果,以及财产权是否已经取得或消灭,适用财产所在地法。
事实发生地法 依大多数国家法律的规定,准契约的准据法为事实发生地法。其理由在于准契约既然由于一方的行为或事实所产生,无因管理行为的实施地、不当得利的给付地就是这种法律关系的所在地,当然是最自然的连结因素(见连结根据),这是一个客观的,不偏袒任何一方的因素,也是实际上最方便的因素,因为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有正当原因和是否发生债务关系,只能根据这个地方的法律的规定。
支配原来法律关系的法律 如果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不是由一个独立的行为或事实所构成,而是由原先存在的法律关系所产生,例如由于代理人的越权或代理关系消灭后所产生的无因管理,由于买卖合同无效或被取消而产生的不当得利,这时就应适用原来支配代理关系及买卖合同的法律来处理这种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即适用支配其所由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而不适用事实发生地法。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事实发生地只是一个偶然的连结因素,而原先的法律关系是决定性的因素。1940年的蒙得维的亚《国际民法条约》第43条末句,和《布斯塔曼特法典》第222条,都采取这个主张。
其他法律 由于侵权行为和准契约都由当事人双方中的一方造成,二者虽有违法与不违法之分,但有的国家对二者不加区别,二者的准据法也没有区别。例如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前加编第25条规定,以侵权行为的准据法为准契约的准据法。在分别规定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的法律中,例如《布斯塔曼特法典》,则规定无因管理依事实发生地法,而不当得利首先依各当事人的共同属人法,无共同属人法时才依给付地法。这种见解受19世纪后期欧洲大陆法系影响,是扩大属人法的适用范围的反映。
判断无因管理财产行为所产生的物权效果,以及财产权是否已经取得或消灭,适用财产所在地法。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