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罗姆·布鲁纳[jerome seymour bruner 1915.10.01],美国心理学家和教育家,生于美国纽约。他是认知心理学的先驱,是致力于将心理学原理实践于教育的典型代表,也是被誉为杜威之后对美国教育影响最大的人。
布鲁纳 1937 年毕业于杜克大学,1941 年获得哈佛大学心理学博士学位。1952-1972 年任哈佛大学教授。1960 年与 g.米勒一起创建哈佛大学认知研究中心。1962 年获美国心理学会颁发的杰出科学贡献奖,1965 年任美国心理学会主席。1972-1980 年任牛津大学教授。1980 年以后任纽约大学教授。
布鲁纳主要因为对教育作出杰出贡献而闻名于世。他宣称:“任何学科以一定的知识的正当形式,能有效地教给处于任何发展时期的任何儿童。”这在美国引起了一场课程改革运动。
布鲁纳非常注意教育在儿童心理发展上的巨大作用,他认为:要让儿童学习学科知识的基本结构;教育应促进儿童认知能力的发展;注重儿童的早期教育;“发现法”是儿童的主要学习方法。
布鲁纳对儿童心理学的贡献,主要体现在智力发展理论上,提出了研究智力发展的途径和准则。他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看,知识力量或智力乃是人获得知识、保持知识并将知识转化成他本人的工具的力量。智力成长(发展)理论应考虑五个准则:刻划智力运算的特征;思想活动的自然方式;文化背景;进化的痕迹;教育的作用。为了说明智力的成长(发展),布鲁纳提出了再现表象这个概念。再现表象具有媒介性、选择性、概括性和转换性。再现表象分为三种:动作性再现表象、映象性再现表象和符号性再现表象。他以再现表象作为测量认知发展或智力发展的指标,把儿童认知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动作式再现表象阶段、映象式再现表象阶段和符号式再现表象阶段。换句话说,儿童智力发展的形式,实际上就是三种不同发展水平的认知结构,即动作的、映象的和符号的认知结构。
布鲁纳在其认知,发展说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教学原则。他主张,教学的最终目标在于“促进对教材结构的一般理解”,使儿童“对教材能有直觉的理解”,并达到“学会如何学习”和促进智力发展。他认为,教学论必须考虑三个方面:人的天性、知识的本质和获得知识的过程的性质。由此,布鲁纳提出并论述了四条教与学的原则:
动机原则。认为内在动机的效应比外在动机持久而强有力,教师要善于激发学生的内在动机。
结构原则。强调要教给学生各门学科最基本和最佳的知识结构。任何教材结构的组织均需注意:再现的形式要适应学生的年龄和认知基础;教材的组织要符合经济法则,应教给学生简明、扼要而又有利于进一步学习的教材。
序列原则。认为儿童智慧发展的程序是:从动作性表象模式经映象性表象模式到符号性表象模式三个阶段,这是一个人发展中的编码系统,它很可能是学习任何一门学科的最佳序列。据此,教师传授新科目、新课题时,最初宜用"非语言的指导"然后鼓励学生运用由图表或图画表示的再现表象,最后用符号,也即通过语言的使用进行教学。对年龄较大的、基础较好的学生,可在象征式水平上开始学习新知识,但也需为之提供可依靠的基本形象。
反馈原则。为掌握某个课题,学生必须获得反馈,知道效果如何。他强调,“教”只是一种暂时状态,其目的是促进学生自力更生。必须指导学生学会如何学习,逐渐具备独立思考、探究发现和自我矫正的能力。
主要著作:
《思维之研究(a study of think )》(1956,与人合作)、《教育过程(the process of education)》(1960)、《论认识(on knowing)》(1964)、《教学理论探讨(toward a theory of instruction)》(1966)、《认知生长之研究(studies in cognitivegrowth)》(1966,与人合作)、《教育的适合性(the relevance of education)》(1971)、《超越所给的信息(beyond the information given)》(1973)、《儿童的谈话:学会使用语言(child's talk :learning to uselanguage)》(1983)、《心的探索(in search of mind)》(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