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Class 1 water source protective area
一级水源保护区
3) first-grade State protection
国家一级保护
4) Secondary protection
二级保护
1.
To Construct a Long Gallery of the National Music Culture——On the secondary protection of the folk music culture;
修筑民族音乐文化的长廊——论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二级保护
5) hierarchical protection
等级保护
1.
Firstly,introduced the background and meaning of the implement of hierarchical protection of information security in our country.
从我国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以下简称等级保护)工作的背景与意义出发,对大型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域的划分与等级保护建设作了系统化地概述,并提出了安全域划分的方法和实施步骤,进而阐述了安全规划与方案设计的实施方法,为大型电子政务系统安全域划分与等级保护工作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参考。
6) classified protection
分级保护
1.
A study on policy system for classified protection of prime farmland in China;
基本农田分级保护政策体系构想
补充资料:关于在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
关于在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
(摘 录)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第十七届会议于1972年11月16日在巴黎通过)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于1972年10月17日至11月21日在巴黎举行第十七届会议。
考虑到在一个生活条件加速变化的社会里,就人类平衡和发展而言至关重要的是为人类保存一个合适的生活环境,以便人类在此环境中与自然及其前辈留下的文明痕迹保持联
系。为此,应该使文化和自然遗产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并把当代成就、昔日价值和自然之美纳入一个整体政策;
考虑到这种与社会和经济生活的结合必定是地区发展和国家各级规划的一个基本方面;
考虑到我们这个时代特有的新现象所带来的异常严重的危险正威胁着文化和自然遗产,而这些遗产构成了人类遗产的一个基本特征,以及丰富和协调发展当代与未来文明的一
种源泉;
考虑到每一项文化和自然遗产都是独一无二的,任何一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消失都构成绝对的损失,并造成该遗产的不可逆转的枯竭;
考虑到在其领土上有文化和自然遗产组成部分的任何一个国家,有责任保护这一部分人类遗产并确保将它传给后代;
考虑到文化和自然遗产构成一个和谐的整体,其组成部分是不可分割;
考虑到经共同考虑和制定的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政策可能使成员之间继续产生相互影响,并对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在这一领域的活动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考虑到大会已经通过了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际文件,如:《关于适用于考古发掘的国际原则的建议》(1956)、《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的风貌与特征的建议》(1962)以及《关于保护受到公共或私人工程危害的文化财产的建议》(1968);
希望补充并扩大这类建议中,所规定的标准和原则的适用范围;
收到有关保护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建议,该问题作为第二十三项议案列入本届会议议程;
第十六届会议上决定:该问题应向成员国建议的形式制定为国际规章:
于1972年11月16日,通过本建议。
一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定义
1、为本建议之目的,以下各项应被视为“文化遗产”:
古迹:建筑物、不朽的雕刻和绘画作品,包括穴居和题记以及在考古、历史、艺术或科学方面具有特殊价值的组成部分或结构;
建筑群:因其建筑、谐调或在风景中的位置而具有特殊历史、艺术或科学价值的单独或相连建筑群;
遗址:因风景秀丽或在考古、历史、人种或人类学方面的重要性而具有特殊价值的地形区,该地形区是人类与自然的共同产物。
2、为本建议之目的,以下各项应被视为“自然遗产”:
在美学或科学方面具有特殊价值的、由物理和生物结构(群)所组成的自然风貌;
在科学或保护方面具有特殊价值的,或正面临威胁的构成动物和植物物种的栖息地或产地的地理和地文结构,以及淮确划定的区域;
在科学、保护或自然风貌方面、或在其与人类和自然的共同产物的关系方面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遗址或准确划定的自然地区。
二国家政策
3、各国应根据其司法和立法需要,尽可能制定、发展并应用一项其主要目的应在于协调和利用一切可能得到的科学、技术、文化和其它资源的政策,以确保有效地保护、保存和展示文化和自然遗产。
三总 则
4、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代表着财富。凡领土上有这些遗产的国家都有责任对其国民和整个国际社会保护、保存和展示这些遗产;成员国应采取履行该义务所需的相应行动。
5、文化和自然遗产应被视为一个同种性质的整体,它不仅由具有巨大内在价值的作品组成,而且还包括随着时间流逝而具有文化或自然价值的较为一般的物品。
6、任何一件作品和物品按一般原则都不应与其环境相分离。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