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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ory of the immortality
神不灭论
2)  Shen Mie Lun(On Extinction of Soul)
神灭论
1.
Based on the generalization of Fan Zhen s thinking about Shen Mie Lun(On Extinction of Soul),this paper presents the author s distinctive viewpoints in the origin, spreading, influence and functions of the spirit.
本文在概括叙述范缜《神灭论》思想的基础上 ,对范缜《神灭论》思想的产生原因、传播和影响、发生作用等几个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独特见
3)  God immontal
神不灭
4)  Shenmie yu Shenbumie zhi Zheng
神灭与神不灭之争
5)  Foul water as soon as fair will quench hot fire.
灭火不论水清浑。
6)  imperishability [英][im,periʃə'biliti]  [美][,ɪmpɛrɪʃə'bɪlətɪ]
不灭
补充资料:神灭与神不灭之争
      中国佛教史事。人的形体死亡之后,精神消失还是继续存在,即"神灭"还是"神不灭",本是先秦以来讨论关于形体与精神关系问题的一个主要论题。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它与佛教的三世轮回、因果报应以及法身、佛性等义有一定的关联。范晔《后汉书·西域传论》谓佛教"精灵起灭,因报相寻"的说法,"通人多惑",僧祐的《弘明集》也说,世人"疑人死神灭,无有三世"。为此,信佛者与排佛者(包括一般无神论者)对此曾进行了长期的争论。
  
  东汉末年出现的《牟子理惑论》就已有这方面的记载。当时有人对投生转世表示怀疑,说:"佛道言人死,当复更生。仆不信此言之审也。"牟子的回答是:"魂神固不灭矣,但身自朽烂耳。身譬如五谷之根叶,魂神如五谷之种实,根叶生必当死,种实岂有终亡?"
  
  东晋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形尽神不灭》中,专论形体与精神间的关系。他针对"神之处形,犹火之在木,其生必存,其毁必灭。形离则神散而罔寄,木朽则火寂而靡托"的论旨进行答辩。认为精神是"精极而为灵者",即使是有"上智"的人,也不能定其体状,穷其幽致。它本身不是物,故"物化而不灭","情有会物之道,神有冥移之功"。所谓"冥移",实质上就是指精神能从"前形"转移到"后形",从今世的有情个体转移到下世的有情个体上去。所以他认为,薪火之喻应当是这样解释:"火之传于薪,犹神之传于形。火之传异薪,犹神之传异形。"又说:"前薪非后薪,则知指穷之术妙;前形非后形,则悟情数之感深。惑者见形朽于一生,便以为神情俱丧,犹睹火穷于一木,谓终期都尽耳。"这与《牟子理惑论》的说法相同,都以精神现象对整个人类的世代延续性,来否定它必须依附于各别形体并随着形体的死亡而消失的间断性。
  
  东晋末年,罗含著《更生论》,认为万物虽然都受生存时间的限制("有数"),但代谢("更生")则是无穷的。神明亦可以更生,"凡今生之生为即昔生",以此类推,则"环转我无穷之途"。此说与佛教冥合。孙盛的《与罗君章书》,驳斥神明"更生"说,明确主张"形既粉散,知亦如之",在形质变为异物之后,人的意识知觉不可能保持下去。又有竺僧敷针对"异学之徒"提出的"心神有形,但妙于万物"的观点,著《神无形论》,"以有形便有数,有数则有尽。神既无尽,故知无形矣"。他是先立"神无尽"为前提,再去论证精神的"无形"。
  
  南朝宋初,有关形神的论事迭起。郑道子著《神不灭论》,认为形体与精神"各有其本,相因为用",两者之间不存在派生与被派生的依存关系。"神为生本,其源至妙,岂得与七尺同枯,户牖俱尽者哉?"此中自谓论证了神形不"俱尽"之理,实际并没有解决形体不存,"神将安寄"的老问题。宗炳著《明佛论》(一名《神不灭论》),提出"精神不灭,人可成佛",并且认为形质至粗,神明实妙。不是神从形,而是形从神。既然形神构成和主次不同,那么归宿也不同,故称"精神受形,周遍五道,成坏天地,不可称数也"。何承天作《达性论》,与宗炳辩难说:"生必有死,形毙神散。犹春荣秋落,四时代换,奚有于更受形哉?"认为生死乃是自然现象,形毙则神散,精神不可能从此个体转移到彼个体上去。继之,又有颜延之作《释达性论》,对何进行质疑。何又作书反驳。此外,任城彭丞著《无三世论》,僧含作《神不灭论》与之抗衡。争论的焦点都集中在神明是否与形质同尽的问题上。
  
  齐末,范缜针对竟陵王萧子良"精信释教",而"盛称无佛"。他著《神灭论》,第一次用"质用"这对范畴解释形神关系,认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是则形称其质,神言其用,形之与神不得相异",并用刃利之喻加以说明,明确地把精神规定为形体所发生的一种作用,是从属于形体的一种性质。指出精神不可能离开形体而独自存在,就象刀刃与锋利的关系一样,没有刀刃不存而锋利仍在的。他对"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所作的逻辑论证,远胜前人。论出,朝野喧哗,萧子良集僧难之,而不能屈。这场争论一直延续到梁代,梁武帝作《敕答臣下神灭论》,谓范缜"违经背亲,言语可息"。萧琛、曹思文、沈约、释法云和王公朝贵62人各有论答,群起辩难。范缜作《答曹舍人》,坚持了自己的观点。
  
  梁代以后,虽然也有关于形神关系的探讨和争论,但已不再在中国佛教撰述中居显著的地位。有关神灭与神不灭之争的资料,主要见于《弘明集》、《广弘明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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